T/CSTC 中国热带作物学会团体标准
T/CSTC35.2-2025
望谟芒果 品牌使用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brand using management - Wangmo mango
中国热带作物学会 发布
前言
定起草.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热带作物学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为T/CSTC35《望读芒果》标准的第2部分,T/CSTC35标准分为以下9个部分:
-第1部分望漠芒果第2部分品牌使用管理规范 第3部分栽培技术规程第4部分树型培育技术规程第5部分套袋技术规程 第6部分主要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规程第7部分高接换种技术规程第8部分采收与贮运技术规范 第9部分包装标识技术规范
本文件起草单位:贵州省亚热带作物研究所、望漠县农业农村局、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热带作物品种资源研究所、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桑郎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雷跃、刘凡值、蒋泽修、杜志华、刘清国、朱、韦沙沙、谢伦、邓海山、何伟、胡胜军、韦国长.
望谟芒果品牌使用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望漠芒果品牌的术语和定义、总则、组织管理机构、执行标准、品牌使用申报及审批、品牌监督、品牌使用权收回、品牌使用者权利和义务.
本文件适用于望漠芒果品牌的使用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文件.
T/CSTC35.1望漠芒果T/CSTC35.3望漠芒果栽培技术规程 T/CSTC35.5望漠芒果套袋技术规程T/CSTC35.6望漠芒果主要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规程T/CSTC35.8望漠芒果采收与贮运技术规范 T/CSTC35.9望漠芒果包装标识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望漠芒果公用品牌wangmomangopublicbrand
使用许可、品牌宣传等要求共同打造的芒果地理标志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参见附录A.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532)号文件要求,并按照望读芒果品牌管理、品牌
4总则
的知名度、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合力推动望谟芒果产业高质量发展. 整合品牌资源,统一使用“望漠芒果”品牌,确保品牌的一致性和统一性.提升“望谟芒果”品牌
5组织管理机构
望谟县农业农村局.
6执行标准
T/CSTC35.6、T/CSTC35.8、T/CSTC35.9系列标准. 使用“望读芒果”品牌的生产及销售主体,统一执行T/CSTC35.1、T/CSTC35.3、T/CSTC35.5、
7品牌使用申报及审批
7.1申报主体
望漠县区域内的生产、销售芒果的企业、种植户.
7.2准入条件
应满足以下要求:
-产自望漠县行政区域:按照T/CSTC35.3、T/CSTC35.6要求进行生产,产品质量符合T/CSTC35.1要求: 按照品牌持有单位和相关部门工作要求,维护好品牌形象:一三年内没有质量安全事故: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无不良信息记录及违法犯罪行为: 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准入条件.
7.3申报程序
7.3.1申请
“望读芒果”公用品牌使用申请表,参见附录B.1:资质证明材料;一一“望谟芒果”公用品牌使用承诺书,参见附录B.2:一一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资料.
一一由所在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或村委会出具的生产规模证明材料:
7.3.2审核和授权
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一申请主体根据相关要求,提交书面申请和所需的证明材料,由属地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符合使用条件的,签订望谟芒果品牌使用许可合同,颁发授权证书,授权有效期为5年:管理部门将获得授权单位汇总,向望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备案:授权到期继续使用者,应在授权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向属地管理部门提交续约申请:逾期不 申请者,授权有效期满后不应使用该品牌.
8品牌监督
应接受以下监督:
“望谟芒果”公用品牌实行动态监管制度.管理部门牵头每年核查被授权方的生产/销售资质、产能规模、质量管控体系,确保产品品质稳定可靠:管理部门不定期对“望漠芒果”公用品牌规范化使用进行检查或遥查,对不按规定使用或未管理部门根据监管工作需要,不定期对使用方生产及销售的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查,保障产管理部门与被授权方应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及时使用方不良行为记录、产品相关信息等 品品质稳定可靠:内容,实施动态化监管,确保品牌授权规范有效.
9品牌使用权收回
9.1收回使用权规定
望谟芒果品牌使用主体有下列情形之一,其品牌使用权予以收回:
在使用期间出现不良诚信记录或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不执行或违反本管理规范,超出授权使用权限,套用、乱用包装损害品牌形象:一收购、销售不符合品牌产品级别或用外地产品冒充本地产品的: 以次充好,用残次产品冒充品牌产品欺骗消费者的:转让、出售、转借、馈赠品牌包装或贴标给他人使用的:一到期未续签使用合同或到期申请未通过的:
被收回望漠芒果品牌使用权的主体,2年内不得提出使用申请,情节恶劣的永久性取消其品牌使用申请资格.
9.2收回使用权程序
被收回望谟芒果品牌使用权的主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配合品牌管理部门办理如下手续:
交回望谟芒果品牌使用许可合同和授权证书:承担因违反品牌使用承诺和管理办法等造成的损失,或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
10品牌使用者权利和义务
10.1品牌使用者的权利
享受的权利如下:
在其生产或销售的望谟芒果产品上使用塑读芒果公用品牌相关包装标识.一提出“望谟芒果”品牌在管理、运作模式、品牌文化宣传、品牌发展规划等方面的意见 优先参加望谟芒果主管部门举办的技术培训、参评参展等活动.和建议.
10.2品牌使用者的义务
应履行的义务如下:
一自觉维护消费者权益和望漠芒果公用品牌声誉: 应建立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可靠:一一自觉接受望漠芒果公用品牌管理部门监督检查:一-应正确规范地使用望谟芒果公用品牌: 配合主管部门开展品牌管理、品牌维护、品牌宣传等工作,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关誉度和市场竞争力,不得做出损害品牌形象和声誉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