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5.020 CCS B 05
团 体 标 准
T/ZLGL 101-2026
甜龙竹竹笋采收技术规程
云南省质量管理学会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西双版纳港埠农业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云南省质量管理学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西双版纳港埠农业有限公司、西南林业大学、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西双版纳州林业技术服务中心、景洪市嘎酒街道生态环境保护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洪、孙蔗整、刘强、王忠、曾章浩、张青、苏晓东、刘圆圆、刘婷姣、刘星、王锋、沐桂梅、罗成继、许宏春、山伟、李优、张顺芬.
甜龙竹竹笋采收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文件制定了甜龙竹(Dendrocalamusbrandisii)竹笋成熟度、竹笋采收和采后处理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甜龙竹采笋技术.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冠性引用面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26432新鲜蔬菜贮藏与运输准则 NY/T2103蔬菜抽样技术规范NY/T4168果蔬预净技术规范SB/T10158新鲜蔬菜包装与标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弯头笋
竹笋以母竹基部起角度≤80的甜龙竹竹笋.
3.2
直笋
竹笋以母竹基部起角度>80°的甜龙竹竹算
4采收成熟度
鲜食笋竹笋出土高度3cm~5cm,笋未木质化.加工笋竹笋出土高度5cm~100cm,笋未木质化.
5竹笋采收
T/ZLGL101-2026
根据以下竹笋发笋期,宜在每天06:00~09:00、16:00~19:00合理采收.
5.1采收时间
5.1.13月~6月,发笋初期竹笋全部采收.
5.1.26月~9月,发笋盛期除每丛留养2个~3个健壮竹笋外其余全部采收.
5.1.310月至次年2月为发笋末期竹笋全部采收.
5.2采收工具
专用挖笋锄、切笋铲、修笋刀.(详见附录C图样)
5.3采收技术
5.3.1鲜食笋
用挖笋锄沿竹笋两侧开挖,挖笋深度根据竹笋大小面定.创开竹筹外围土壤,露出竹笋秆基部分,弯头笋从秆基处上方切断,直笋从秆基处侧而切断并回填本土.
5.3.2加工笋
使用挖笋工具从地面处切断
6采后处理
6.1鲜食笋
6.1.1分类分栋
竹笋采收后对管笋进行选择分级、分拣(去除有虫害及笋体破裂的竹笋),分级分拣后分送包装运输流程或进入加工或后期保鲜储藏程:甜龙竹竹笋总的分为两大类,即:弯头笋与直笋.
6.1.2分级
6.1.2.1弯头笋
在符合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弯头笋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各等级应符合表1规定.
表1甜龙竹弯头笋产品等级划分
等级 重量/g 长径比(笋长/切口直径)二级 一级 >300g,200g <500g三级 <200g 6.1.3修整和清洗 作为鲜食用笋进入包装运输流程的管笋不进行清洗,仅对竹笋切口部位进行适当修整,并剔除笋壳 上的块状泥土,使其基本平整光滑. 6.2加工笋 6.2.1修整和清洗 6.2.1.1竹笋采收后3h内必须款入冷库,冷库室温度保持在3C~8℃ 6.2.1.2加工用竹笋进入冷库加工或后期保鲜储藏流程的竹笋,采用符合GB5749要求的清水初步洗净 笋的表面泥土.管 6.2.2竹笋预冷 可参照NY/T4168规定采用适宜技术进行预冷 6.2.3用途 加工用笋不分等级,可用于加工笋蛋白、笋膳食纤维、笋干等.地表以上高度≤50cm的竹笋可作为笋蛋白的加工原料, 50cm的竹笋可作为笋善食纤维的加工原料,详见附录B图样. 7入库冷藏 完成分栋分级的鲜笋,应在3小时内放入冷库分类存放,冷库温度应保持在1℃~5℃,湿度应≥80% 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