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7.120.10
团 体
标准
T/SXSYSYYXH001-2026
畜肉冷链贮藏与运输技术规范
陕西省饮食营养协会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陕西师范大学、陕西省饮食营养协会和陕西省肉品安全生产与营养控制工程技术中心共同提出和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陕西师范大学、陕西省饮食营养协会、陕西省肉品安全生产与营养控制工程技术中心、西安市畜产品安全生产与营养控制重点实验室.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永峰、黄建伟、张诗泉、焦阳、张朵朵、黄栎澳.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畜肉冷链贮藏与运输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畜肉冷链贮藏与运输的术语和定义、冷加工、贮藏、运输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畜肉从冷加工到贮藏运输整个过程的质量控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 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8640-2012畜禽肉冷链运输管理技术规范GB1269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畜禽屠宰加工卫生规范GB1488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1493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洗涤剂GB 14930.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剂GB/T 18354-2021物流术语GB/T 19480-2009肉与肉制品术语GB/T17236-2019畜禽屠宰操作规程生猪GB/T19477-2018畜禽屠宰操作规程牛GB/T43562-2023畜禽屠宰操作规程羊NY/T2534-2013生鲜畜禽肉冷链物流技术规范SN/T1883.2-2007进出口肉类储运卫生规范第2部分:肉类运输SB/T10730-2012易腐食品冷藏链技术要求畜禽肉
3术语和定义
GB/T19480-2009、GB/T18354-202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畜肉 livestockmeat
(或部分内脏)后的可食用体及其分割部位肉. 畜肉是指人类别养的家畜经宰杀、放血、去毛、去皮或不去皮、去除头、蹄、尾及内脏
3. 2
冷却畜肉chilled livestock meat
屠率、分割后,肌肉中心温度保持在4C以下而不冻结的畜3. 3 T/SXSYSYYXH001-2026
冷冻畜肉frozen Iivestock meat
屠宰加工后,经低温冻结处理,并在运输、贮存和销售过程中保持其中心温度不高于一15℃的畜肉.
3.4
产品温度producttemperature
产品的任何部分与储存温度达成平衡的温度,一般系指产品中心温度.
3.5
预冷pre-cooling
在下一道工序之前的冷却,或在运输及入库前,对产品进行的快速冷却.
3.6
冷链coldchain
为保持畜肉的品质与安全,从生产到消费的各个环节,通过专用的低温设施设备、物流技术和管理手段,使产品始终处于规定的适宜低温环境下的系统工程.
4冷链贮藏与运输过程
加工厂宰杀的畜肉体经预冷→分割→冷却后分割肉→贮藏→冷链运输.
5冷加工
5.1企业卫生要求
应符合GB12694-2016、GB14881-2013的要求.
5.2屠宰加工要求
应符合GB/T17236-2019、GB/T19477-2018、GB/T43562-2023的要求.屠宰检疫应符合国家现行有效的动物检疫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5.3预冷要求
宰后的畜肉应在1h内进入冷却间.体温度应在24h之内降低至0℃~4C,方可进入冷藏间.
5.4分割要求
分割环境温度应控制在8℃~12℃,分割时间≤60min,分割后24h内的肉中心温度≤7℃.分割后的冷却畜肉,应在后续贮存入库过程中,使其中心温度尽快降至并稳定在0℃~4C的贮存要求范围内.
5.5冷冻要求
冻结间温度应≤-28℃,待产品中心温度≤-15℃转入冷冻间贮存.
6贮存
T/SXSYSYYXH001-2026
6.1贮存库要求
6.1.1贮存库应根据产品要求配备相应的制冷设备、温(湿)度测量装置、监控装置等,定期维护、校准.
6.1.2冷却畜肉应贮存于0~4℃、相对湿度75%~84%的冷却间.6.1.3冷冻畜肉贮存于温度≤-18℃、相对湿度≥95%的冷冻间,冷冻间温度昼夜波动不得超过±1℃.
6.2.1畜肉应按产品大类分区存放,产品贮存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6.2.2畜肉和副产品混合贮存时,应该分别密闭包装并分区存放.6.2.3应详细记录畜肉的出入库时间、数量、贮存温度等信息.6.2.4供特定宗教信仰人员使用的畜肉产品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同时,还应满足其特定贮存6.2.5温度记录档案应保存2年. 要求.清真产品应存放在经过认可的专用库内,不得与其他畜肉产品混贮.6.2.6畜肉离冷库门两边的距离至少为20cm,离墙至少30cm,离顶至少30cm,离排管应不低于30cm,离风道不低于30cm距离.
7运输
7.1运输设备
7.1.1应采用冷藏车、冷藏集装箱、冷藏船等具有制冷功能的运输设备. 7.1.2车厢及接触肉类的器具应符合卫生要求,且利于清洗消毒.7.1.3冷冻运输设备应设有持续全程的温度记录装置.
7.2.1应检查畜肉温度是否符合要求,冷却畜肉中心温度应在0-4℃,冷冻畜肉中心温度应低于-15℃.7.2.2检查运输车厢温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在温度高于产品温度时,应提前制冷,将温度降低到相应的温度.运输冷却畜肉时车厢温度应低于4℃,运输冷冻畜肉时车厢温度应低于-18℃.
7.3.1运输设备每次用毕应进行清洗消毒,做好消毒记录,保持清洁卫生.清洗消毒剂应 符合GB 14930.12022和GB 14930.22012的规定.7.3.2运输设备装载货物前,运输人员应对冷藏运输设备及其制冷装置、温度记录装置进行检查确保的设施正常.7.3.3装货后1h之内,冷却车厢应降低至4C以下并全程保持:冷冻车厢应降低至-18℃以下并全程保持.7.3.4在出库或到达接收方时,应在30min以内装卸完毕,装卸过程中,畜肉不能落地.7.3.5运输人员在运输过程中要及时查看温度记录装置,并做好记录.交接时,冷却畜肉温度应≤7C,冷冻肉温度应≤-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