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MSP 内蒙古标准发展促进会团体标准
T/NMSP43-2025
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与服务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and service of supported employment institutions for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内蒙古标准发展促进会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通辽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保障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毕力格、王斌、蒋柠、辛佳佳、徐晓强、王海霞、刘洋、李晓捷、张悦、刘曦娟、
李夏伟、王敏、韩咏梅.
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与服务规范
1范围
服务评价与改进等. 本文件规定了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以下简称机构)的建设要求、管理要求、服务流程、服务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的建设和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0001.1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10001.9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GB1563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55019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辅助性就业supportedemployment
为就业年龄段的有就业意愿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在政府或社会组织设立的辅助性就业机构中,提供庇护性工作、技能培训及康复服务,使其通过劳动获得收入并提升社会参与能力.
3.2
辅助性就业机构supportedemploymentinstitution
为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特殊就业支持的组织,旨在通过适应性劳动项目、职业康复及社会融合服务,帮助难以进入竞争性劳动力市场的残疾人实现劳动价值和经济自立.
3. 3
就业辅导员employmentcounselors
从事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支持服务,帮助其在融合的环境中获得竞争性工作的人员.
3. 4
服务对象servicerecipients
辅助性就业服务对象应为满足以下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处于就业年龄段:
身体健康状况良好,精神状态稳定.
4建设要求
4.1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