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ZB
国家职业标准
职业编码:4-02-07-03
邮件转运员
(2025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局
说明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评价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国家邮政局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邮件转运员国家职业标准(2025年版)》(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邮件转运员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三、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有: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主要起草人有:杨伟春、由智斌、郭德龙、由建光、曹玉胜、王尧、耿慧科.
四、本《标准》主要审定单位有: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山西省分公司、辽宁省分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主要审定人员有:赵玉刚、谢册、刘一领、毛炜、贾宁、王吴、张剑、李俊莉、张丽强、宋鹏、郭新瑛、 马程超、樊强、冯冬阳、颜晓海、陈欢、张磊.
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
技能鉴定中心等单位的支持,以及王小兵等有关领导、专家的指导,在此一并感谢.
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邮政局批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邮件转运员 国家职业标准
(2025年版)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邮件转运员①
1.2职业编码
1.3职业定义
从事邮件总包接收、处理、发运和火车邮件押运、汽车邮件驾押工作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其中,国内邮件接发员、国际邮件接发员两个工种设上述五个等级,火车邮件押运员和汽车邮件驾押员两个工种仅设前四个等级.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
1.6职业能力特征
其有较强的学习、理解、判断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数字运算能力和色彩辨别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
1.8职业培训要求
1.8.1培训参考时长
五级/初级工不少于120标准学时:四级/中级工不少于100标准学时;三级/高级工不少于90标准学时;二级/技师不少于80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60标准学时.
1.8.2培训教师
培训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三级/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 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三级/高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二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一级/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其有本职业一级/高级 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年以上.
1.8.3培训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培训在标准教室或计算机机房进行,操作技能培训在配备相关设备和业务软件、能模拟办理邮件转运业务的场所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