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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 技能鉴定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 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 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电梯安装维修 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8年版)》(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 版)》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 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 导思想,对电梯安装维修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了规范细致 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 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 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三、本《标准》起草单位有: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省特种 设备检验研究院、杭州西奠电梯有限公司、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 司、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主要起草人有:金新锋、毛晓 松、林正、韩雾、钟晓东。
参与编写人有:傅军平、吴商、陈彬斌。
四、本《标准》主要审定单位有:海南省三亚技师学院、浙江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审定人员 有:高福明、戴勇磊、申明、范林静、刘玉华、钱雪根、熊心龙、 周健军、李小英、佟星。
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 业技能鉴定中心、上海惠华康驰教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 科学研究院建筑机械化研究分院、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上 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苏州远志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容安特种设备 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杭州西奥电梯现代化更新有限公司、甘肃 博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溧阳市立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巨人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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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工程有限公司 等单位的指导和大力支持,在此一并感谢。
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自公布之日① 起施行。
①2018年12月26日,本(标座)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额布中式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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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安装维修工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18年版)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电梯安装维修工 1.2职业编码 00-679 1.3职业定义 使用工具、夹具、量具、检测仪器及设备,安装、调试、维修、 改造电梯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 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常温。
1.6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般智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听力正常:色觉 正常:无妨碍从事本职业的疾病。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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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8.1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 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 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 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 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 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 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①相关职业:电梯装配调试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程技术人员(电梯),下同。
②本专业:电梯工程技术专业,下同。
③相关专业:理工科专业,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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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 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 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 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 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1.8.2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理论知识考试以 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 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 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 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 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1.8.3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5,且每个考 场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5, 且考评人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综合评审委员为3人(含)以 上单数。
1.8.4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技能考核时间不少于60min;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