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ZB
国家职业标准
水运工程施工工
(2025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说明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评价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交通运输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水运工程施工工国家职业标准(2025年版)》(以下简称《标准》).
版)》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水运工程施工工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了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三、本《标准》起草单位有: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中港疏浚有限公司、上海交通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有:方 君华、程绪红、潘涛、钱俊、郑金龙、焦鹏、陈月新、袁永海、黄泳、袁董董、吴学谦、江益波、林传、顾张明、王孝峰、潘文翠、吴国华、吕澎、周琦、居俊杰、杨增海、施宝林.
四、本《标准》审定单位有:交通运输部水运局、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长江航道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长江南京航道 工程局、中交海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天津)疏浚工程有限公司、中交华南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参与审定人员有:张戟、曹棉、庞忠坤、陈德旺、黄涛、魏远明、储华军、梁崇元、楼启为、刘昊、龙日旺、方佳敏、王鹏、张杰、赵千昆、张巍、刘学、卫婧茹.
五、本《标准》由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组织编写和审定.
在制定过程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张灵芝,交通运输部人事教育司李辉,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李德春、马兆亮等专家提出了指导意见,在此一并感谢.
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批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水运工程施工工 国家职业标准
(2025年版)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水运工程施工工①
1.2职业编码
1.3职业定义
使用工具、设备,进行港口、航道、通航建筑物、船厂水工建筑物等工程施工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航道养护工、疏浚管线工、水上打桩工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工、三级/高级工. 水上抛填工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外,潮湿、噪声,水上、高空.
1.6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表达能力、计算能力、反应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具有空间感、形体知觉和色觉:手指、手臀等四肢灵活,动作协调性好.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
1.8职业培训要求
1.8.1培训参考时长
五级/初级工不少于360标准学时;四级/中级工不少于300标准学时;三级/高级工不少于260标准学时;二级/技师不少于220 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180标准学时.
1.8.2培训教师
培训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三级/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 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三级/高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二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 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一级/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年以上.
1.8.3培训场所设备
具有相应考核设备设施、安全措施完善的场地进行,或在符合培训 理论知识培训在标准教室或计算机机房进行;操作技能培训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