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编码:6-04-06-03
说明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 技能鉴定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 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 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印花工国家职 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 版)》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 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 导思想,对印花工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对 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 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 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本次修 订内容主要有以下变化: 一新标准将职业能力特征相关描述修改为:具有分析、推理、 判断、表达及计算能力;色觉、听觉、嗅觉正常:手指、手臂灵活, 动作协调。
一在鉴定方式的理论知识考试中增加机考方式,在技能考核 中增加计算机模拟考核方式。
一在鉴定场所设备描述中增加计算机模拟系统。
一在工作要求中,将等级的职业功能统一调整为五项, 包括:印前准备、印花操作、印后处理、质量控制、培训与指导。
将原工作内容中的辊筒印花,圆网印花,平网、台板印花,转移印 花工作内容合并。
一对权重表中相应内容进行了修改。
三、本《标准》起草单位及主要起草人有:绍兴飞亚印染有限 公司主战亚、浙江额宇科技有限公司章金芳、莱美科技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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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蒋志新、四川意龙科纺集团有限公司刘太东、鲁丰织染有限公司 张战旗、浙江美欣达纺织印染科技有限公司李祥波、青岛风凰东翔 印染有限公司孙俊贵、北京服装学院王建明、中国印染行业协会张 怀东。
四、本《标准》审定单位及主要审定人员有:天津工业大学张 健飞、石狮市新祥华染整发展有限公司林松华、石狮市聚祥漂染有 限公司卢中夫、中国印染行业协会林琳、浙江同辉纺织股份有限公 同徐兴良、北京服装学院关芳兰、宜兴新乐祺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徐 小锋、三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王炜、绵阳佳联印染有限责任公司苏 小林、输悦家纺有限公司苏长智、上海毛麻纺织科学研究所张振华、 盛虹集团有限公司钱琴芳。
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 业技能鉴定中心葛恒双、宋品梅等专家及纺织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 导中心的指导,还得到了绍兴飞亚印染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在此 一并感谢。
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自公布之日① 起施行。
①2019年11月4日,本《标)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额布纺织纤 维梳理工等46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01号)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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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工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19年版)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印花工 1.2职业编码 0-90-0-9 1.3职业定义 操作印花机和蒸化设备等,进行织物有色图案及花纹印制和固 色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 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常温。
1.6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分析、推理、判断、表达及计算能力:色觉、听觉、噢觉 正常;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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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1.8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8.1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2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 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 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 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 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 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①相关职业:纺织染色工、印染前处理工、印染后整理工、印染染化料配制工,下 同。
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染整技术、染织艺术设计、轻化工类新专业。
下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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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 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其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 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 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 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 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1.8.2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理论知识考试以 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 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 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 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解等方 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1.8.3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5,且每个考 场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 1:5,且考评人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综合评审委员为5人 (含)以上单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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