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职业编码:6-25-04-10
智能硬件装调员(2022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说明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智能硬件装调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2年版)》(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智能硬件装调员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三、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有:北京杰创永恒科技有限公司、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北京联合大学、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北京市工贸技师学院、广东三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主要起草人有:孙刚、李谟树、盛鸿宇、郑剑海、易晓勇、孟奕峰、杨清学、孟建明、闫洪猛、万冬、朱政、伊洪良、彭鹏、郎璐红、陈建成、欧阳勇斌、王俊等.
四、本《标准》主要审定单位有: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济南职业学院、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江苏联
合职业技术学院、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青岛工程职业学院、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东莞市技师学院、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北京时代凌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北京第七九七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度才子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擎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康鹤科技有限公司、重庆白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等.主要审定人员有:杨国华、刘瑞涛、侯海亭、周珏嘉、刘敏、徐云晴、郑雪娜、邵瑛、郝明、宋艳丽、张大庆、杨云龙、刘加勇、朱爱华、樊勇、王璟、蔡文明、李进华、刘斐、翰致礼、刘涛等.
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等单位以及葛恒双、张灵芝、姚明、梁旭锋、杨进保等专家的指导和大力支持,在此一并感谢.
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智能硬件装调员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22年版)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智能硬件装调员
1.2职业编码
1.3职业定义
能够使用示波器、信号发生器及计算机或手机等工具设备,完成智能硬件模块、组件及系统的硬件装配及调试、软件代码调试及测试、系统配置及联调等智能硬件装调工作任务的技术服务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常温.
1.6职业能力特征
具备学习、分析、推理和判断能力;具备表达、沟通及协调能力;具备相应的计算能力、动手能力.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1.8培训参考学时
五级/初级工不少于160标准学时,四级/中级工不少于140标准学时,三级/高级工不少于120标准学时,二级/技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80标准学时.
1.9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9.1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