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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职业培训要求
1.8.1培训参考时长 五级/初级工不少于100标准学时:四级/中级工不少于80标准 学时:三级/高级工不少于60标准学时;二级/技师不少于50标准 学时: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40标准学时。
1.8.2培训教师 培训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三级/高级 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 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三级/高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二级/ 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二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 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一级/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高级 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年以上。
1.8.3培训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培训在标准教室进行,操作技能培训在具有数套小家 电零部件、专用工具设备及测试仪器仪表的场所内进行。
1.9职业技能评价要求
1.9.1申报条件 其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①相关职业:机械制造工程技术人员、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电工电器工程技术 人员、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电器附件制造工等,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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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其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 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 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 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 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 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 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 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 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 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①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应用电子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智能 产品开发、物联网应用技术,智能控制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等。
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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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 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 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 关职业工作满2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 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其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 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 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 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1.9.2评价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理论知识考 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 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操作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 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 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 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 皆达60分(含)以上为合格。
工作要求中标注“★”的为涉及安 全生产或操作的关键技能,如考生在操作技能考核中违反操作规程 或未达到该技能要求,则技能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1.9.3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5,且每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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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操作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不 低于1:5,且考评人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综合评审委员为 3人(含)以上单数。
1.9.4评价时长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操作技能考核时间不少于 120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min。
1.9.5评价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操作技能考核在具有数套小家 电零部件、专用工具设备及测试仪器仅表的场所内进行,综合评审 在配备多媒体设备的室内或工作现场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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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本要求 2.1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职业守则 (1)工作热情主动。
(2)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3)积极参与质量活动。
(4)努力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
(5)遵纪守法,不谋取私利。
(6)敬业爱岗,实事求是。
2.2基础知识 2.2.1电学基础知识 (1)电学符号基础知识。
(2)电机分类基础知识。
(3)电子元件基础知识。
(4)电气安全规程。
(5)产品接线图基础知识。
2.2.2其他基础知识 (1)机械制图基础知识。
(2)法定计量单位基础知识。
(3)产品标准基础知识。
(4)电热元件类别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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