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ZB
国家职业标准
职业编码:4-07-03-08
招聘师
(试行)
(2026年版)
说明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方向,为职业技能评价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 和国职业教育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招聘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2026年版)(以下简称《标准》)
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有关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能力为核心”为指导思想,结合新形势下招聘服务在理论和实践中的创新发展,对招聘师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了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人员的技能水 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际人力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集团有限公司、 三、本《标准》起草单位有:中国人才交流协会、北京双高国国投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易才宏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湖北纳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有:王建华、彭方军、丁国杰、郭忠良、王天杰、江滟、张潇峥、唐欢、张婧、范高超、胡建余、于帅、王晓梅、孟书豪、 高男、龚德智、汤宏.
四、本《标准》审定单位有:北京东方慧博人力资源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华中师范大学测量与评价研究中心、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58魔方、北京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主要审定人员有: 彭瑜、张元、徐斌、谢晶、王东、杨志、郝耘琦、陈光、孙大元、
职业编码:4-07-03-08
汪鑫、卞冉.
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了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王小兵同志的指导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施行. 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自公布之日起
国家职业标准
(试行)(2026年版)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招聘师
1.2职业编码
1.3职业定义
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从事信息发布、简历筛选,胜任性评价、背景调查等工作,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提供招聘服务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常温.
1.6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客户服务能力、学习能力、判断推理能力以及信息处理能力.
1.7普遍受教育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1.8职业培训要求
1.8.1培训参考时长
五级/初级工不少于80标准学时,四级/中级工不少于120标准师不少于80标准学时. 学时,三级/高级工不少于100标准学时,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
1.8.2培训教师
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 培训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三级/高级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三级/高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二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一级/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年以上.
1.8.3培训场所设备
标准教室或具备相应条件的培训场所,室内配备必要的照明设备、网络设备、计算机(配备相应的软件系统)等设备,卫生、光线、通风条件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