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ZB
国家职业标准
职业编码:5-05-01-01-014
农业技术员 (农药使用指导员)
(2025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制定
说明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评价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职业教育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农业农村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农业技术员(农药使用指导员)国家职业标准(2025年版)(以下简称《标准》)
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有关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农业技术员(农药使用指导员)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了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 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四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黑龙江省植检植保站、先正达集团现代农业 三、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有: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全国农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有:付伟、秦萌、李岩、王莎莎、何青、王雯娟、任宗杰.
四、本《标准》主要审定单位有: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江苏省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中国农药工业协会、中国农业科学院 植物保护研究所、北京市农药检定所、河北省植保植检总站、山东京博农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翰斯作物保护有限公司、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要审定人员有:赵清、李永平、张绍明、李钟华、黄华树、袁会珠、李常平、王睿文、田雪、贾振委、沈磊、刘东方、刘佩田、张璇、张晨光.
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了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
职业编码:5-05-01-01-014
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葛恒双、王小兵、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威晟作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指导和大力支持,在此一并感谢.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批准,
农业技术员(农药使用指导员) 国家职业标准
(2025年版)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农业技术员(农药使用指导员)
1.2职业编码
5050101014
1.3职业定义
农业技术员: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技术推广和服务活动的人员.
农药使用指导员:从事农药使用技术的指导、培训、推广、开发和服务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常温,存在一定的烟尘、粉尘、噪声及化学品接触.
1.6职业能力特征
动作协调,听觉、噢觉较灵敏,视力、色觉良好. 具有一定的学习、理解、判断、计算及表达能力,空间感强,
职业编码:5-05-01-01-014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1.8职业培训要求
1.8.1培训参考时长
四级/中级工不少于300标准学时,三级/高级工不少于240标准学时,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1.8.2培训教师
培训四级/中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三级/高级工的教师应其有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 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二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一级/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8.3培训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培训在标准教室进行:操作技能培训可在施药现场、模拟操作室或标准教室进行,应具有满足本职业培训所需的装备、工具、劳动保护用具和安全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