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ZB
国家职业标准
职业编码:6-29-01-07
乡村建设工匠
(2024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说明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评价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乡村建设工匠国家职业标准(2024年版)》(以下简称(标准)).
版)》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乡村建设工匠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了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三、本《标准》起草单位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建设 职业技术学院、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住宅集团建设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华屹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广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有:杨飞、赵昭、温欣、吴东岳、胡兴福、冯云、马亮、谢旭阳、李星汐、黄奕、马 瑞、杨健康、刘玉涛、吴润滑、向元华、李国建、朱春林.
四、本《标准》审定单位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清华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北京建筑大学、浙江建设技师学院、陕西建设技师学院、浙江省村镇建设与发展研究会、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 展有限公司.审定人员有:周明、李菲、王东升、周铁钢、尤完、
职业编码:6-29-01-07
蒋翔、贺军辉、厉兴、李杰、楼勇、周予启.
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支持,以及王小兵、贾成千同志的指导,在此一并感谢.
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批
乡村建设工匠 国家职业标准
(2024年版)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乡村建设工匠①
1.2职业编码
1.3职业定义
在乡村建设中,使用小型工具、机具及设备,进行农村房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小型工程修建、改造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地面、高处,低温、常温、高温,干燥、正常、潮湿.
1.6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理解、计算能力,有较强的空间感、形体感,现力良好,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
1.8职业培训要求
1.8.1培训参考时长
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不少于80标准学时;三级/高级工时. 不少于60标准学时: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40标准学
1.8.2培训教师
培训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三级/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 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三级/高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二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一级/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高级 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年以上.
1.8.3培训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培训应在标准教室或机房进行:操作技能培训场所应具备满足涂装操作要求的场地、工具和设备,且安全措施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