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标准 4-10-01-06 家政服务员 人社厅发[2019]10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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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编码:4-10-01-06
家政服务员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19年版)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家政服务员① 1.2职业编码 1.3职业定义 从事家务料理、家庭成员照护、家庭事务管理等工作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 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

一家务服务员设三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 级工、三级/高级工。

母婴护理员设三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 级工、三级/高级工。

一家庭照护员设三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 级工、三级/高级工。

二级/技师不分工种。

①本职业包含家务服务员、母要护理员和家庭照护员三个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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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常温。

1.6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动手能力、计算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 人际沟通能力,身心健康,视觉、听觉正常。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1.8培训参考学时 五级/初级工培训不少于80标准学时,四级/中级工培训不少于 120标准学时,三级/高级工培训不少于150标准学时,二级/技师培 训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1.9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9.1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①相关职业:育要员,保育员、养老护理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 师、西式面点师、保健按摩师,营养配餐员、医疗护理员,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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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 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 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 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 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 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 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 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 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
①本专业:家政服务 ②相关专业:老年服务与管理、护理、康复保健、健康服务与管理、幼儿教育。

③本专业:家政服务与管理,下同。

④相关专业:老年服务与管理、学前教育、护理、助产、营养与保健。

相关专业:老年保健与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护理、助产、输床医学、食品营 养与卫生,健康管理,医学营养、心理咨询、营养配餐,心理健康教育,幼儿发展与健康 管建、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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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1.9.2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理论知识考试以 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 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 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其备的技能水平:综合 评审主要针对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 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1.9.3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5,且每个考 场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 1:5,且考评人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综合评审委员为3人 (含)以上单数。

1.9.4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技能考核时间不少于90min, 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20min。

1.9.5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或计算机机房进行,考位不少于15 个。

技能考核(现场实操考核或情景模拟操作考核)在母要护理实 操考核教室、老年人与病人照护实操考核教室、洗烫清洁实操考核 教室、烹饪实操考核教室等场所进行,各实操考核教室考位不少于3 个,并配置监控设备、投影设备、播放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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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本要求 2.1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职业守则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爱岗敬业,主动服务。

(3)尊老爱幼,谦恭礼让。

(4)崇尚公德,不涉家私。

2.2基础知识 2.2.1礼仪常识 (1)言谈举止。

(2)仪容仪表。

(3)社会交往礼仪。

(4)家庭人际关系。

2.2.2择业与就业 (1)择业技术方法。

(2)就业技术方法。

(3)家政服务员职业心态。

2.2.3安全常识 (1)安全服务常识。

(2)安全防护常识。

(3)安全救护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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