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编码:6-16-01-06
说明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 技能鉴定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 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 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井下支护工国 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 版)》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 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 导思想,对井下支护工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 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 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 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本次修 订内容主要有以下变化: 一对内容结构、编写表述规则和格式要求进行了整体修订。
一整体制除“培训要求”全部内容:同时,申报条件参照 《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条件》进行描述。
对工作要求的内容做出整体规范调整,对职业功能和工作 内容进行重新划分,每个等级的职业功能不少于3项,每项职业功 能包含2项或2项以上的工作内容。
-一对权重表进行修订,调整各等级职业功能对应的相关知识 要求权重。
三、本《标准》起草单位为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起草人有:陈贵廷、高文欣、郑建平、赵杰。
四、本《标准》审定单位有: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煤炭工业职 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首钢矿业公司、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红透山矿业有限公司、开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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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集团神东煤炭集团、陕西彬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 宁煤集团、治金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中国黄金协会、煤炭 工业出版社。
审定人员有:王虹桥、张宏干、孟琦、宋晶梅、宣佳 乐、甘兴海、陈宝林、章之燕、目福、余中山、尹发忠、杨洋、李 亮、徐武。
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了首钢矿业公司、大屯煤 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透山矿业有限公司、开漆(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神东煤炭集团、陕西彬长矿业集团有限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宁煤集团、冶金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中国黄金协会、煤炭工业出版社等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 感谢。
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自公布之日① 起施行。
①2019年3月26日,本《标准)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额布劳动关 系协调员等16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47号)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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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支护工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19年版)
1.职业概况 1. 1职业名称 井下支护工 1.2职业编码 1.3职业定义 使用机具,进行井下采矿工作面支护、喷浆作业,控制顶板、 底板、围岩及排水作业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 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职业环境条件 潮湿,噪声,粉尘。
1.6职业能力特征 身体健康,肢体灵活,具有一定表达能力和计算能力。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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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8.1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 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 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 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 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 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 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 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 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①相关职业:矿井开掘工、井下采矿工、矿山安全防护工。
②本专业:矿井建设 ③相关专业:采矿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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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 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 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 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 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1.8.2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理论知识考试以 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 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 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 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 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1.8.3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5,且每个考 场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 1:5,且考评人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综合评审委员为3人 (含)以上单数。
1.8.4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60min;技能考核时间:五级/初级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