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D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QD-GJAZ-G-AQ-27-2017
职业健康管理规定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进行编制.本标准的附录均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安全质量处归口.本标准起草部门: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安全质量处.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铁、郑子腾、孙方雷.本标准2017年第一次发布.
引言
为规范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分公司)职业健康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障作业人员职业健康及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建设分公司实际制定本标准.
职业健康管理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病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管理,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的检测与评价,职业病防护措施,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职业健康档案及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本规定适用于建设分公司负责管理的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的职业健康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GBZ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3职业健康管理职责
3.1建设分公司安全质量处职责
3.1.1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职业健康管理的相关文件和工作要求.3.1.2建立健全职业健康责任制,制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参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制定及实施情况.3.1.3监督落实参建单位落实职业健康管理相关工作对各参建单位职业健康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3.1.5按规定组织或参与施工现场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调查分析和处理.
3.2建设分公司工程管理处职责
3.2.1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职业健康管理的相关文件和工作要求. 3.2.2对工程管理处职责范围内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职业健康相关工作进行管理,确保参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有效实施.3.2.4按规定参与施工现场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调查分析和处理.
3.3建设分公司综合管理处职责
3.3.1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职业健康管理的相关文件和工作要求.3.3.2牵头组织对本单位新进员工进行职业健康相关的教育培训.3.3.3按时发放本单位职工的劳保用品和职业防护用品.3.3.4按规定参与施工现场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调查分析和处理.
3.4建设分公司计划合约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