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9901-2013
Test method for water-repellency efficiency ofwater repellent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广东省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国家林业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广州)、上海大不同木业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利芳、张燕君、谢桂军、苏海涛、马红霞、何雪香、李兴伟、居解语、李惠明.
木材防水剂的防水效率测试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真空加压处理木材的防水剂的防水效率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本材防水剂或木材防水剂与防腐剂的混合液.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 1防水效率water-repellencyefficiency 本材防水处理前后弦向线湿涨率变化的比率.
3材料
本材试样:从表面光滑、纹理通直的松属(如:马尾松)板材中,随机抽取3块板材,从每块板材上锯取2个边材试样,其中一块作防水处理,另一块作为对照试样.试样不应存在节疤、裂纹、腐朽等缺陷.试样尺寸为6.0mm(轴向)×25mm(径向)×50mm(弦向).
所取试样在处理前的弦向湿胀值应≥1.52mm,
4设备
4.1恒温恒湿箱(室)
可提供湿度为(20土2)℃,相对湿度为(65士5)%的恒定环境.
4.2分析天平
精度为0.01g.
4.3测试量具
精度为0.02mm.
4.4真空加压处理设备
压力:0.8MPa,真空度:≤0.08MPa
5测试步骤
5.1处理
5.1.1试样平衡含水率调节
将第3章制得的木材试样置于温度(20土2)℃,相对湿度(65土5)%的恒温恒湿箱(室)中进行调湿处理至恒重,称重、记录.
5.1.2真空加压处理
保持20min后注入防水剂药液或防水剂与防腐剂的混合液:然后加压至0.8MPa.保持20min,卸压: 将调湿处理后的本材试样置于真空加压处理设备中,按如下程序进行处理:抽真空至一0.08MPa,再抽真空至一0.08MPa,保持10min后恢复常压.试样取出后应立即擦拭木材表面残留的药液,并分别称重、记录和计算每块试样的吸药量.
5.1.3干燥固着处理
将经5.1.2真空加压处理后的本材试样在室温环境中放置2周.
5.2吸水性试验
5.2.1吸水前弦向尺寸的测定
(20土2)℃,相对湿度(65士5)%的恒温恒湿箱(室)中调湿至恒重,然后测定试样的弦向尺寸,并 在对处理试样进行防水效率测试之前,的处理试样和未处理的对照试样均置于温度记录,
5.2.2吸水后弦向尺寸的测定
将5.2.1调湿至恒重的试样浸人(20.0土2.0)℃的蒸馏水中浸泡30min,然后取出擦拭试样表面的水渍后,立即测量试样的弦向尺寸,并记录.
6计算
6.1弦向线湿胀率
根据式(1)计算弦向线湿胀率:
式中:
α.试样的弦向线湿胀率,%:
l一-试样浸水之前的弦向尺寸,单位为毫米(mm);
1:一试样浸水以后的弦向尺寸.单位为毫米(mm).
6.2防水剂处理试样的防水效率
根据式(2)计算防水效率:
式中:
E-一防水剂处理试样的防水效率,%;
α-未处理材的弦向线湿胀率,%;
a处理材的弦向线湿胀率,%.
防水效率的值以测得处理试样的平均值表示.
7试验记录
本材防水效率测试的试验结果按附录A的表格进行编写.
附录A
(资料性附录)木材防水效率测试记录表
表A.1木材防水效率测试记录表
树种: 产地: 实验室温度:实验室相对湿度: %防水剂 试样防水处理 试样弦向尺寸 mm试件编号 浓度 处理前质量 处理后质量 湿涨率 % 防水效率 % 备注名称 g 吸水前 吸水后年 月 日 试验: 计算: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