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30132-2013
胶印书刊纸
Hectograph books and periodicals paper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前言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造纸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41)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国家纸张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省造纸研究所、佛山市高明宏源纸厂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邱文伦、左建波、张青.
胶印书刊纸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胶印书刊纸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胶版印刷书籍、文献、杂志等用纸.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450纸和纸板试样的采取及试样纵横向、正反面的测定GB/T451.1纸和纸板尺寸及偏斜度的测定 GB/T451.2纸和纸板定量的测定GB/T451.3纸和纸板厚度的测定GB/T456纸和纸板平滑度的测定(别克法)GB/T457-2008纸和纸板耐折度的测定GB/T460-2008纸施胶度的测定GB/T462纸、纸板和纸浆分析试样水分的测定GB/T1540纸和纸板吸水性的测定可勃法 GB/T1541-1989纸和纸板尘埃度的测定法GB/T1543纸和纸板不透明度(纸背衬)的测定(漫反射法)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7974纸、纸板和纸浆亮度(白度)的测定漫射/垂直法GB/T7975纸和纸板颜色的测定(漫反射法)GB/T10342纸张的包装和标志GB/T10739纸、纸板和纸浆试样处理和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GB/T12914纸和纸板抗张强度的测定 GB/T22365纸和纸板印剧表面强度的测定
3分类
胶印书刊纸分为平板纸和卷简纸.
4要求
4.1胶印书刊纸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或订货合同的规定.
表1
指标名称 单位 规定定量 g/m² 52 0 55 0 60 0 70 0定量偏差 紧度 g/cm % ±5亮度 % 85 0 0 8552.0 g/m² 78 055 0 g/m² 78 0不透明度 60 0 g/m² % 80 070 0 g/ms² 0°08施胶度 mm 0 25吸水性(正反面均) g/m² 20 0~45 0抗张指数 卷筒银向 > 8/ui *N平板纵横平均 正反面均 > > 25 0 20平滑度 正反面差 % s 35耐折度(模问) > 次 4印刷表面强度(正反面均) m/s 0 8(0.3~2 0)mm² 个/m² 160尘埃度 >2.0 mm² 不应有交货水分 % 4 0~8 0施胶度和吸水性中有一项合格即判为合格.
4.2胶印书刊纸平板纸尺寸为880mm×1230mm.787mm×1092mm或按订货合同要求,尺寸偏差应不超过士3mm.偏斜度应不超过3mm.卷筒直径为1100mm~1300mm,或按订货合同规定,
4.3胶印书刊纸的切边应整齐、洁净.
点、砂子、硬质块、明显毛布痕、鱼鳞斑、透射光可见的针孔及掉粉掉毛现象.
4.5每批胶印书刊纸色泽一致,不应有明显差别,同批纸的色差△E应不大于2.0.
4.6卷筒纸应复卷整齐,每卷断头应不超过3个,接头处应粘牢,且接头处应有明显标志.
5试验方法
5.1 试样的采取和试验前试样的处理按GB/T450和GB/T10739的规定进行.5.2尺寸及偏斜度按GB/T451.1进行测定.5.4紧度按GB/T451.3进行测定. 5.3定量和定量偏差按GB/T451.2进行测定.5.5亮度按GB/T7974进行测定.5.6不透明度按GB/T1543进行测定.
5.7施胶度按GB/T460-2008中墨水划线法进行测定.5.8吸水性按GB/T1540进行测定,吸水时间为60s.5.9抗张指数按GB/T12914进行测定,仲裁时采用恒速拉伸法进行测定. 5.10平滑度按GB/T456进行测定.5.11耐折度按GB/T457-2008中肖伯尔法进行测定.5.12印刷表面强度按GB/T22365进行测定,采用中黏度拉毛油,仲裁时采用电动加速法进行测定.5.13尘埃度按GB/T1541-1989进行测定.5.14交货水分按GB/T462进行测定. 5.15色差按GB/T7975进行测定.5.16外观质量采用目测检验.
6检验规则
6.1以一次交货数量为一批,每批应不多于301.6.2生产厂应保证所生产的胶印书刊纸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件(卷)纸交货时应附有一份合格证.6.3计数抽样检验程序按GB/T2828.1规定进行.样本单位为件或卷.接收质量限(AQL):抗张指数、印剧表面强度AQL=4.0:定量、定量偏差、紧度、亮度、不透明度、施胶度、吸水性、平滑度、横向耐折 度、尘埃度、交货水分、尺寸及偏斜度、外观质量AQL=6.5.抽样方案采用正常检验二次抽样方案,检查水平为特殊检查水平S-2.见表2.
表2
正常检验二次抽样方案特殊检验水平S-2批量/件或卷 样本量 AQL=4.0 AQL6.5Ac Re Ac Re2~150 3 02 0 13 0 1151~1 200 5 0 25(10) 2
6.4可接收性的确定:第一次检验的样品数量应等于该方案给出的第一样本量.如果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第一接收数,应认为该批是可接收的:如果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大于第一拒收数之间,应检验由方案给出样本量的第二样本并累计在第一样本和第二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 或等于第一拒收数,应认为该批是不可接收的.如果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介于第一接收数与品数.如果不合格品累计数小于或等于第二接收数,则判定该批是可接收的:如果不合格品累计数大于或等于第二拒收数,则判定该批是不可接收的.
6.5需方若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在到货后一个月内向直接供方提出书面意见,由供需双方共同取样复验或委托共同商定的检验部门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如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则判为批不可接收,由供方 负责处理:若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则判为批可接收,由需方负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