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1190-2014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collecting laboratory chemical waste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废弃化学品处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94)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台州必利夫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山东出人境检验检疫局、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油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邓小兵、李长东、郭永欣、周海啸、冯永渝、张庆建、许开华、刘怀增、陈清艳、余海军、赵祖亮、刘键、戴剑波、杨裴、范国强.
实验室废弃化学品收集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实验室废弃化学品的术语和定义、实验室废弃化学品分类要求、一般要求、对实验室废弃化学品产生者的要求、实验室废弃化学品收集、贮存要求和安全.
本标准适用于实验室废弃化学品的产生者对实验室废弃化学品进行分类、收集、贮存、日常管理等:也可供专业废弃化学品处理机构对实验室废弃化学品进行规范收集时参考.
化实验室废弃化学品. 本标准不适用于医疗、放射性实验室废弃化学品以及涉及生物因子(微生物和生物活性物质)的生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GB15603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T29329废弃化学品术语
3术语和定义
GB/T2932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废弃化学品chemicalwaste
丢弃的、废弃不用的、不合格的、过期失效的化学品,也包括包装过化学品的容器,如包装袋、包装桶、试剂瓶、气体钢瓶等.
3.2
实验室废弃化学品laboratorychemicalwaste
教学、科研、分析检测等实验室在日常活动中产生的固体、液体及可收集的气体等废弃化学品.
实验室废弃化学品产生者laboratorychemical waste generator
在教学、科研、分析检测等实验室活动中有废弃化学品产生的单位.
废弃化学品经营者chemical wasteoperator
获得环保主管部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废弃化学品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的单位.
实验室废弃化学品收集laboratorychemicalwastecollection
实验室废弃化学品产生者及废弃化学品经营者对实验室废弃化学品进行集中的活动.实验室废弃经营者负责的在一定区域内对实验室废弃化学品的收集. 化学品的收集有两种情况:一是由产生者负责的对本实验室产生的实验室废弃化学品的收集:另一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