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1348-2014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measurement and verification ofenergy savings-Lighting system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全国节能减排标准化技术联盟、北京澄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圣明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斯派克节能服务有限公司、广东荣文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山东天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裕富照明有限公司、深圳百时得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武汉长江半导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新飞照明科技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市前海智慧能源系统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潘崇超、李鹏程、陈海红、田建伟、王磊、赵跃进、吕秋生、康通博、夏玉銷、徐国平、王又生、姚彦卫、吴峰、孙健、刘永生、徐碧文、刘波、曹小兵、刘洋、邓明军、王月飞、包明芬.
节能量测量和验证技术要求照明系统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照明系统节能量测量和验证的项目边界划分和能耗统计范围、基本要求、测量和验证方法及测量和验证方案等.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和室外照明系统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节能量的测量和验证.
本标准不适用于景观照明系统改造项目以及改造前后照明用途或照明面积发生变化的项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57002008照明测量方法GB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28750-2012节能量测量和验证技术通则GB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582室外作业场地照明设计标准 CJJ45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JGJ/T163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TG/TD70公路隧道设计细则
3术语和定义
GB/T5700-2008、GB/T28750201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照明系统lighting system
以照明为目的,由灯、灯具和控制系统的集中式或半集中式照明设施组成的总体.
4项目边界划分和能耗统计范围
4.1项目边界划分
灯、灯具和控制系统如图1所示. 应根据照明系统节能改造项目内容和照明系统的现场条件,合理确定照明系统边界,通常应包括
图1系统边界示意图
4.2能耗统计范围
照明系统基期能耗和统计报告期能耗应包括系统边界内灯、灯具和照明控制系统的能耗.
5基本要求
5.1合规性
节能改造后照明系统及其产品的性能指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并应符合GB50034、GB50582、CJJ45、JGJ/T163、JTG/TD70等照明设计标准的要求.
5.2基期和统计报告期
基期和统计报告期应选取照明系统正常工况下的运行时间,通常为1年.当逐月确定节能量时,统计报告期与基期的月份应完全对应.
5.3测量和验证方法的选取
照明系统节能量测量和验证方法宜选用GB/T28750-2012中的“基期能耗-影响因素”模型法或直接比较法,“基期能耗-影响因素”模型法适用于可获得完整基期能耗、统计报告期能耗及相关影响因素数据的照明系统节能改造项目.对于无法获得完整基期能耗数据的项目,节能措施可关停且对系统正常运行无影响的节能改造项目,可采用直接比较法获得节能量的参考结果.
5.4测量和验证方案
照明系统进行节能量测量和验证时,应在节能措施实施前制定书面的测量和验证方案,其内容应符合GB/T28750-2012的要求.
6测量和验证方法
6.1“基期能耗-影响因素"模型法
6.1.1能耗影响因素
照明系统的性能指标符合照明设计标准时,照明系统能耗的主要影响因素包括:
a)灯及灯具的功率:b)灯的数量;
d)亮灯率.
c)照明时间;
6.1.2校准能耗
计算照明系统校准能耗时,应按不同的照明功能区域将照明系统中的灯进行分组,每组灯所在的区域在改造前后应具有相同的照明功能要求(包括照明标准值等).校准能耗由式(1)计算:
E = *....*( 1)品
式中:
E、一照明系统校准能耗,单位为千瓦时(kWh):
Pb基期第j组中第:盏灯及其灯具的标称功率之和,单位为千瓦(kW);
T.与基期第组灯对应的灯在统计报告期内的运行时间,单位为小时(h):
S 统计报告期照明系统亮灯率,可近似取1;
A.照明系统校准能耗调整值,单位为千瓦时(kWh).
节电控制系统时,校准能耗E,等于基期照明系统的总电耗E,单位为千瓦时(kWh). 当难以详细统计基期灯的数量、型号且基期照明系统亮灯率大于96%或者基期照明系统具有智能
6.1.3统计报告期能耗
照明系统统计报告期能耗E,为统计报告期照明系统的总电耗,单位为千瓦时(kWh).
6.1.4校准能耗调整值
校准能耗调整值A.的确定应符合GB/T28750-2012的要求,并应得到各相关方的确认注:A.通常方0
6.1.5节能量的计算
照明项目节能量由式(2)计算:
式中:
E-照明系统统计报告期能耗单位为千瓦时(kWh); E、-照明系统节能量,单位为千瓦时(kWh):E、-照明系统校准能耗,单位为千瓦时(kWh).
6.1.6数据的收集和测量
6.1.6.1应通过收集统计资料、照明系统设备台账、设计文件等获得以下数据:
照明系统基期电耗及统计报告期电耗.
6.1.6.3应通过统计、测量的方式获得统计报告期的照明时间.在各方认可的情况下,也可合理约定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