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2771-2016
Tree seedling quality grading of Betula platyphylla Suk.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白山市林业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东北林业大学、吉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北华大学林学院、辽宁省森林经营研究所、吉林省露水河林业局、大兴安岭地区(林业集团公司)农林科学院、白城市林业科学研究院、吉林省白山市林业局、吉林省抚松县林业局、吉林省临江林业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田年军、苗春泽、徐志刚、曹长清、刘学芝、曲宾、付锋、刘丹、李仁贵、赵宇、宋卫东、庞维忠、张永红、刘再年、赵义发、赵鲲、张锦波、王皓、贾世昌.
白桦造林苗木质量分级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白桦造林苗木的术语和定义、分级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白桦适宜林区速生丰产林营造.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6000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苗木种类stocktype
依繁殖材料和培育方法划分的苗木群体,如播种苗、野生实生苗.
3.2
苗龄stock age
注:苗龄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小数点前的数字表示年数,小数点后的数字表示月数;第1个数字表示插种苗在原圈 苗木的年龄.从插种到出圃,苗木实际生长的年龄.以苗木经历的生长年或生长月为苗龄单位.地培育的年龄,第2个数字表示第1次移植后培育的年龄,数字间用短横线间隔,各数字之和为苗木的年龄.如: 1.0-0表示1年生的播种苗,未经移植;1.6-0表示1年6个月的播种苗,未经移植.
一批苗木a lot of seedings
白桦在同一苗圃,用同一批繁殖材料,采用相同的育苗技术培育的同龄苗木,称为一批苗木(简称苗批).
苗木地际直径,即播种苗苗干基部土痕处的粗度.
苗高seeding height自地径至顶芽基部的苗干长度.
3.6根系长度和根幅rootlengthandwitch
起苗修根后保留的根系长度和根幅.
3.7
I级侧根the first order lateral root直接从主根长出的侧根.
4分级要求
4.1分级标准
白桦造林苗木质量分级标准见表1.
表1白桦苗木质量分级标准
苗木等级 1、I级苗I级苗木 Ⅱ级苗木苗 本 根系 根系 综合控制 备种 地径 苗高 >5 cm 地径 苗高 cm >5 cm 指标 其中: 注类 Cm > cm > 长度 cm 长1级 根幅 m > 长度 cm 长1级根幅 计 1级侧根数 侧根数0 35~ 顶芽饱满、 健壮,充分1 0-0 0 45 45 20 10 15 0.45 35 45 15 8 12 本质化无 90 60播 种 机械损伤苗 顶芽饱满、1.6-0 0 60 60 25 15 20 0.45~ 0 60 50 60 20 12 110 健壮充分 本质化,无 90 65机械损伤
4.2技术规定
4.2.1以综合控制条件、根系、地径和苗高确定苗木等级.
4.2.2综合控制条件为:无检疫对象病虫害,苗干通直、色泽正常,顶芽发育饱满、健壮,充分木质化,无机械损伤.
4.2.3综合控制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为不合格苗木,达到要求者以根系、地径和苗高三项指标进行分级.
4.2.4分级时,先看根系指标,以根系所达到的级别确定苗木级别.如根系达I级苗要求,苗木可为I级或Ⅱ级,如根系只达Ⅱ级苗的要求,该苗木最高也只为Ⅱ级.在根系达到要求后按地径和苗高指标分级,如根系达不到要求则为不合格苗.
4.2.5合格苗分1、Ⅱ两个等级,由地径和苗高两项指标确定:当苗高、地径均达到合格要求且不属同 一等级时,以地径所属级别为准.
4.2.6圃地苗和已起苗但未进行分级的1、Ⅱ级苗百分率不应低于85%.
4.2.7已分级苗,同一批苗木中低于该等级的苗本数量不得超过10%.
4.2.8苗木分级需在庇荫背风处,分级后要做好等级标志.
5试验方法
5.1检测对象
按已起苗和未起苗确定检测对象.已起苗分为分级苗和未分级苗:未起苗指还在圃地即将出圃的插种苗.
5.2抽样方法
5.2.1圃地苗
5.2.1.1踏查
应先对苗木检测区进行踏查,确定检测苗木育苗范围、育苗床(垄)数量、每床(基)平均长、宽、面积、苗木总数,
5.2.1.2苗木抽样方法
5.2.1.2.1机械抽样法
预先确定抽样方向(由东向西或从南往北),每隔一定距离或一定数量抽取样株、样行、样维、样捆、样箱、样床(垄),抽样起始点用随机方法确定.
5.2.1.2.2随机数表法
将要抽取的样行、样堆、样捆、样箱、样床(垄)进行数字编号:在随机数表中随机选定抽取开始的数字,从选定的数字开始沿同一个方向读取编号,去掉重复和不在范围内的编号,直至抽够苗床(垄)数、样地数,
5.2.1.2.3抓闻法
将苗床逐一编号后写在球上,按要求进行现场抓间抽样.
5.2.1.3抽样数量
样地设置要具有代表性,应均匀、随机地分布在苗木检测区内.样地形状可分为样段、样行、样方.样地数量由苗床或基的数量决定,样地数量不得低于表2所规定的数量. 苗木抽样数量按苗批大小确定,苗木抽样数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2样地抽样数量
总床(奎)数 样地设置数10以下 每2床1个,但不少于3个11~30 每3床1个但不少于4个31~40 41~50 每5床1个但不少于9个 每4床1个,但不少于8个51以上 每6床1个但不少于1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