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3141-2016
镁锂合金铸锭
Magnesium lithium alloys ingots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西安四方超轻材料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西安交通大学苏州研究院、哈尔滨工程大学、国家镁合金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鸿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交通大学、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柴东朗、韩百锋、潘复生、蒋斌、石新泰、邢焰、巫瑞智、王俊红、王迎新、王钦、孙建罡、王强、石广福、马月、张庆建.
镁锂合金铸锭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镁锂合金铸锭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与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镁锂合金铸锭(以下简称铸锭).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4297变形镁合金低倍组织检验方法 GB/T5153变形镁及镁合金牌号和化学成分GB/T10125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GB/T13748(部分)镁及镁合金化学分析方法GB/T32792镁合金加工产品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YS/T627变形镁及镁合金圆铸锭YS/T695变形镁及镁合金扁铸锭
3要求
3.1产品分类
3.1.1牌号命名规则
铸锭牌号的命名规则应符合GB/T5153的规定.
3.1.2牌号、状态、尺寸规格
铸锭的牌号、状态及尺寸规格应符合表1的规定.需方需要其他牌号时,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后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表1
牌号 状态 尺寸规格/mmLA43M、LA86M LA103M.1A103Z、LZ91M 铸态(F)或均匀化退火(T2) 由供需双方协育确定
3.1.3标记示例
ILA43M牌号、铸态,直径为240mm、长度为 300mm的铸锭、标记为:铸锭 GB/T 33141-1LA43M-F-$240 × 300
示例2:
L.A103M牌号、退火态、厚度为40mm、宽度为200mm、长度为400mm的铸链-标记为: 铸锭GB/T 33141-1 A103M-T2-40×200× 400
3.2化学成分
应符合表2的规定.如需方对元素及含量有特殊要求时,双方协商确定后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牌号LA43M、LA86M、LA103M、LA103Z化学成分应符合GB/T5153的规定.铸锭的化学成分
表2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牌号 Mg Zn Li si Fe Cu Ni 其他元素单个 合计LZ91M 余量 0 8-1.5 8 5-9 8 0 5 0 02 0 04 0 005 0 05 0 30注1:表中含量有上下限者为合金元索含量为单个数值者为最高限. 注2:其他元索指AI Mn RE、Gd、Y、Zr
3.3尺寸偏差
铸锭尺寸偏差应符合YS/T627或YS/T695的规定.
3.4低倍组织
3.4.2有其他要求时,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3.4.1铸锭的低倍组织不得存在裂纹和熔剂夹渣.
3.5外观质量
3.5.1铸锭表面应清洁,不得存在因外力造成的缺损、变形.3.5.2铸锭表面不得有裂纹、夹杂、腐蚀斑点、灼烧斑点及飞边、毛刺和氧化黑皮以及较严重的缩松等 影响品质的缺陷存在.3.5.3有特殊要求时,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3.6腐蚀性能
铸锭盐雾腐蚀时间由供需双方按照GB/T10125的规定协商确定.盐雾腐蚀试验结束后表面允许存在花斑,但清洗后不得出现腐蚀坑和腐蚀块(斑).
3.7其他
对铸锭的显微组织、力学性能等有要求时,供方尽可能提供数据资料及试验样品或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4试验方法
4.1化学成分
铸锭化学分析的仲裁分析按GB/T13748规定的方法进行.GB/T13748未作出规定的,按供需双方规定的方法进行.
4.2尺寸偏差
铸锭尺寸偏差按YS/T627或YS/T695规定的方法进行.
4.3低倍组织
铸锭低倍组织试验按GB/T4297规定的方法进行.
4.4外观质量
一般以目测检验外观质量,必要时可采用打磨法确定表面缺陷的深度.
4.5腐蚀性能
盐雾腐蚀性能按照GB/T10125中性盐雾试验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前试片应进行除油、除锈处理,
4.6其他
其他要求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5检验规则
5.1检查和验收
5.1.1产品应由供方技术(或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5.1.2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与本标准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产品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属于其他要求的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如需仲裁,可委 不符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属于表面质量及尺寸偏差的异议,应在收到托供需双方认可的单位进行,并在需方共同取样.
5.2组批
产品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或同一熔次和尺寸规格的产品组成.
5.3检验项目
每批铸锭均应进行化学成分、尺寸偏差、低倍组织、外观质量和腐蚀性能的检验.
5.4取样
产品取样应符合表3规定.
表3
检验项目 取样规定 要求的章条号 检验或试验方法 的章条号化学成分 每批取任意两根(个)铸锭,选取任意部位各切取一块试片 3.2 4.1尺寸编差 逐根(个)检验 3.3 4.2抵倍组织 从每根(个)锭头、尾各切取一个低倍试片. 直径大于300mm的低倍试片打“”字断口、直径不大于 3.4 4 3300mm的试片打*-*字断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