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6514-2008代替GB6514-1995
Safety code for painting-Safety、ventilation and air clean-up for painting proces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前言
本标准除第1章、第2章、第3章为推荐性外,其余为强制性.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系列国家标准已制订的共有12项:
GB6514-2008《徐装作业安全规程徐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7691-2003《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安全管理通则》;-GB12367一2006《涂装作业安全规程静电喷漆工艺安全》:-GB12942-2006《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GB/T14441-2008《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术语》:-GB14443-2007《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层烘干室安全技术规定》; GB1-2006《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17750-1999《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授涂工艺安全》;"GB20101--2006《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机废气净化装置安全技术规定》.
GB14773-2007《涂装作业安全规程静电喷枪及其输助装置安全技术条件》;
本标准为《涂装作业安全规程》系列标准之一.
本标准对应于美国防火协会标准NFPA33《易燃和可燃材料喷涂作业标准》(2007版),与NFPA33:2007版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与GB6514-1995《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相比,主要差异如下:一-增加、更新了引用的国家标准.
-引用GB50016一2006中有关条文和表作为除漆作业场所火灾危险性分类的依据,
一补充了表2“涂漆作业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容许浓度”的内容,增加了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和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两项.
补充了电泳涂臻工艺安全要求.
一一将原标准中的部分内容调整为5.9"生产管理及设备检修”,
一一制除原标准中活性炭吸附净化、催化燃烧净化、热力燃烧净化、液体吸收等章节内容,对有机废
气的净化要求提出符合GB20101的有关规定.
=一对其他章节的内容也作了整合与完善.
本标准的结构根据GB/T1.1-2000要求做了调整,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涂装作业分技术委员会(SAC/TC288/SC6)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机械工业第一设计研究院、江苏长虹涂装机械有限公司、浙江明泉工业涂装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德合资扬州斯普莱涂装机械有限公司、浙江华立涂装设备有限公司、广东佛山奥通工业设备有限公司、扬州琼花涂装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GB6514-2008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义铭、徐洪洲、仇洪根、黄立明、潘立峰、品建立、王京、吴中直、茅立安.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6514-1986 GB6515-1986 GB 6514-1995
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涂漆工艺及其通风净化的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本标准通用于涂漆工艺及其通风净化系统的设计、安装及使用.桥梁、建筑物、大型储罐、船等大型构件的室外涂漆工艺的通风净化亦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7691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安全管理通则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2367涂装作业安全规程静电喷漆工艺安全GB12942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GB/T14441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术语 GB14443-2007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层烘干室安全技术规定GB1一2006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15607-2008涂装作业安全规程粉末静电喷涂工艺安全 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7750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浸涂工艺安全GB20101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机废气净化装置安全技术规定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7-200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T14441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涂漆工艺painting process
涂装作业中涂料涂额的整个工艺过程,包括涂料的调配、工件的输送、各种方法的涂覆、干燥或固化、打磨和刮腻子等工序.
3. 2
涂漆作业场所location ofpainting operations
为涂漆作业专门设置的场地和特定的周围空间.
4涂漆区范围
4.1涂漆区一般应包括以下范围:
GB 6514-2008
b)涂漆流水线上相对封闭的内部空间: a)喷漆室(喷粉室)内部及与其相连接的排风系统内部:c)涂料直接涂、剧到的其他作业场所.
4.2除4.1外,涂漾作业其他商存在有危险量的易燃、可燃性蒸气、漆雾、粉尘等区域,亦应划人涂漆区范围.
5涂漆工艺安全
5.1一般要求
5.1.1涂漆作业场所安全
5.1.1.1涂漆作业应在涂漆作业场所,或在划定的涂漆区进行,涂漆作业场所应符合GB7691的有关 规定.
5.1.1.2在文化教育、医疗等公共建筑物和居住建筑物内不应设置除漆作业场所,对以上建筑物进行装修需涂漆者除外.
5.1.1.3除桥梁等大型构件外,一般不应在露天设置涂漆作业场所,如需要设置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5.1.1.4涂漆作业场所的出人口设置应符合GB50016-2006中3.7的要求,其出人口至少应有两 个,其中一个出口应直接通向安全区域.
5.1.1.5涂漆作业场所的门应向外开,其内部的通道宽度应不小于1.2m.
5.1.1.6涂漆作业场所的厂房一般采用单层建筑或独立厂房,如布置在多层建筑物内,宜布置在建筑物上层,如布置在多厂房内,宜布置在外边跨或同跨的顶端.
5.1.1.7生产厂房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按照GB50016-2006中3.1.1规定执行.涂漾作业场所火灾危险性分类见表1.
表1涂漆作业场所火灾危险性分类
生产 火灾危险性特征类别 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1 闪点低字28C的液体2 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3 意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甲 4 常盈下受到水成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赠气体并引起燃黛或爆炸的物质5 化剂 遇酸、受热、擅击、摩擦、催化以及退有机物或磁磺等易燃的无机物,银品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6 受控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慰时能引起微烧或爆炸的物质7 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等于或大于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闪点等于或大于28℃,但低于60C的液体2 爆炸下限等于或大于10%的气体3 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4 不属于甲类的易燃危险固体5 助燃气体6 1 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内类液体雾滴 闪点等于成大于60C的减体丙 2 可燃图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