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2024年12月25日批准发布)
研究堆运行限值和条件
(2024年12月25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
本导则自2024年12月25日起实施
本导则由国家核安全局负责解释
本导则是指导性文件.在实际工作中可以采用不同于本导则规定的方法和方案,但必须证明所采用的方法和方案至少具有与本导则相同的安全水平.
目录
1引言.
1.1目的1.2范围
2运行限值和条件的概念及总体要求
2.1运行限值和条件的概念2.2运行限值和条件的总体要求
3运行限值和条件的内容.
3.1安全限值3.2安全系统整定值,3.3安全运行限制条件 663.4监督要求3.5设计特点 93.6行政管理要求.9
名词解释. 13
附录安全运行限制条件分组举例 21
1引言
1.1目的
1.1.1本导则是对《研究堆运行安全规定》中有关运行限值和条件相关内容的说明和补充,并为满足《研究堆运行安全规定》所提出的要求提供指导和建议.
1.1.2本导则的目的是为制定和实施研究堆运行限值和条件提供指导和建议.
1.2范围
1.2.1本导则包括运行限值和条件的确定原则和具体内容,以及营运单位制定、修改、遵守运行限值和条件的责任.
1.2.2研究堆用于各种不同的目的,包括研究、试验、实验、培训、放射性同位素生产、中子放射治疗等,不同研究堆具有不同的设计特点及不同的运行方式和特征,且可能相差很大,因此,应当根据不同类别研究堆的特点对本导则中的要求作适应性处理.
2运行限值和条件的概念及总体要求
2.1运行限值和条件的概念
2.1.1根据纵深防御原则,为保证研究堆运行参数处于正常范围内,并对运行中出现的偏离和异常进行及时响应、处理,防止出现事故状态,以及确保用于缓解事故的构筑物、系统和设备能够在发生事故时执行其预定功能,需要建立一套运行限值和条件.它包括:
(1)安全限值;
(2)安全系统整定值;
(3)安全运行限制条件;
(4)监督要求;
(5)偏离运行限值和条件时需采取的措施;
(6)设计特点;
(7)行政管理要求.
2.1.2应当恰当地划分研究堆的运行模式.每一个运行模式对应于研究堆某些参数或状态(如堆芯反应性状态、功率水平、反应堆冷却剂平均温度等)的一种组合.在不同运行模式下发生事故的风险以及用于缓解事故的构筑物、系统和设备的配置要求可能是不同的,因此需要为不同的运行模式确定相应的运行限值和条件.运行模式的数量应当有利于研究堆的安全管理.
2.1.3运行限值和条件既包括研究堆安全重要构筑物、系统和设备需要遵守的限制条件和运行要求,也包括运行人员所来取的必要措施和所遵守的限制要求.
2.1.4运行限值和条件包括对涉及保持运行限值和条件的设备执行其功能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试验和纠正或补充行动的原则性要求.一些运行限值和条件可能包括自动功能和运行人员行动的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