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准
全价宠物食品 犬营养指南
Nutritional guidelinesfor plete-pet food for dogs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团体标准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浙江大学饲料科学研究所、新昌县天姥实验室、金华职业技术大学、全国畜牧总站、北京市兽药饲料监测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海特宠食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华南农业大学动物科学学院、山东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华中农业大学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动物医学院、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雀巢普瑞纳宠物食品有限公司、皇誉宠物食品(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特产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杭州帕特诺尔宠物有限公司、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伯纳天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帅克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特奇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嘉吉宠物食品(嘉兴)有限公司、辽宁安九动物营养食品有限公司、京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雷米高动物营养保健科技有限公司、泰安泰宠宠物食品有限公司、厦门倍宠乐食品 有限公司、上海简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许佳、余东游、姚婷、李俊、戴文欣、邓百川、刘策、宋彤星、蔡旋、孙皓然、刘兵、李松励、陈天宏、LisaConboy-Schmidt、张培芳、王文、乔治、张红梅、退春艳、刘雪芹、刘婷婷、徐文静、王福正、徐法典、贾毛毛、薛德时、周嘉明、赵世元、陈靓、黄庆祥、王一、温超宇、何宏森、李征、姚懿.
全价宠物食品犬营养指南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确定全价犬粮营养素推荐量的基本原则,以及营养素最低推荐量和最高含量.
本文件适用于工业化加工、制作的全价犬粮的营养指导,犬处方粮除外.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0647 饲料工业术语
3术语和定义
GB/T1064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膳食纤维dietaryfiber
不能被动物小肠内源酵消化但具有健康意义的聚合度不小于3的碳水化合物.
营养素最高含量maximumnutrientconcentration全价宠物食品中营养素充许的最高含量.
4基本原则
4.1全价犬粮中营养素含量应达到或高于本文件规定的最低推荐量.该推荐量是在营养需要量的基础 上,综合考虑个体差异、原料消化率和生物利用率、营养素相互作用以及加工和贮藏损失等因素确定的,用于降低群体发生营养缺乏的风险.
4.2全价犬粮中营养素含量不应超过本文件规定的最高含量.该含量是在现有科学证据支持下,当长期摄入水平不超过该值时,通常不会对健康动物产生不良影响.未设定最高含量并不代表该营养素在任 何含量下均安全.
4.3本文件涉及的作为饲料添加剂使用的营养素,其品种、适用范围、使用限量及产品卫生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告的规定.
5全价犬粮营养素推荐量
5.1以干物质计的全价犬粮的营养素推荐量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以干物质计的全价犬粮营养素推荐量
普养素 生长期和繁育期 营养素最低推荐量 成年期 最高含量粗蛋白质/ 22.5 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