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前言
根据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491号函的相关要求,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指引.
本指引共5个章节:1总则;2术语;3冰雪景观规划指引;4冰雪景观建筑设计指引;5冰雪景观照明指引.
本指引由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黑龙江省寒地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至黑龙江省寒地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滨路60号).
本指引主编单位:黑龙江省寒地建筑科学研究院本指引参编单位: 哈尔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黑龙江寒地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黑龙江省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林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指引主要起草人员:阴雨夫陆影周鑫郭少昱张洋胡佳勇麻迪李佳瑞牛晨曦王兆泰杨雨张磊赵晖盛科研刘慧婧王海峰邹存亮武博凯刘伟玄凌海于晓晶刘磊陈宝松崔艺莹李宿一韩婷婷马嘉斌王雨丽朱宇辉董政希吴琼毕欣悦张建强吴昊刘玫玫郑晓旭徐珊珊黄尧刘城肖大春邱新野
本指引主要审查人员:殷青宫金辉潘玮孟琪朱晨鑫
目录
1 总则2 术语 23冰雪景观规划指引3.1城市冰雪景观总体规划指引 33.2冰雪景观园区规划指引 73.3线性空间冰雪景观规划指引143.4村庄冰雪景观规划指引 193.5冰雪景观节点规划指引 204冰雪景观建筑设计指引 214.1一般规定 214.2冰雪景观建筑设计 234.3仿冰雪景观建筑设计 274.4冰雪景观建筑结构设计, 285冰雪景观照明指引 295.1灯饰亮化设计 295.2电气设计 37
1总则
1.0.1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着力发展黑龙江省冰雪经济,增强冰雪产业竞争力,为龙江振兴发展构建新优势,科学指导我省各地开展冰雪景观规划与设计,不断塑造黑龙江省城乡风貌特色,助力我省旅游业高质量快速发展,编制本指引.
1.0.2本指引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辖区内的冰雪景观规划与设计,
1.0.3冰雪景观规划与设计应遵循安全、生态、环保、艺术、经济的原则,并突出地域文化特色.
1.0.4冰雪景观与设规划计应符合国家和黑龙江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自然冰雪景观
在一定条件下,由季节性气候产生的具有独特艺术气息的自然冰雪现象,
2.0.2人工冰雪景观
以冰、雪为主要材料,植入声、光、电等新技术与艺术结合,通过人工建造提供人们观赏或活动的冰雪艺术形体.
2.0.3冰雪景观建筑
以冰、雪为主要材料建造的具有冰雪艺术特色,供人们观赏或活动的冰雪建筑、冰雕、雪雕、冰灯等冰雪艺术景观以及冰雪游乐活动设施.
2.0.4冰雪景观规划
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某地域的冰雪景观发展目标,合理利用地域空间和自然冰雪景观资源,确定冰雪景观的主题定位、规模和空间布局,协调冰雪景观各项建设所作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
2.0.5冰雪景观线性空间
利用城市河道、滨水绿带及街道等设置和组织系列冰雪景观与活动,具有连续性、指向性的冰雪景观空间.
2.0.6冰雪景观设计
对冰雪景观使用功能、空间布局、环境协调、艺术形态、光效呈现、结构安全、配套设施等综合安排的活动.
2.0.7眩光
由于视野中的亮度分布或亮度范围的不适宜,或存在极端的对比,以致引起不舒适感党或降低观察细部或目标能力的视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