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48267-2026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汽车驱动电机
Greenhouse gases-Quantification method and requirements for carbonfootprint ofproducts-Drivemotorofvehicles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目次
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量化目的5量化范围6清单分析8结果解释 7影响评价9产品碳足迹报告10产品碳足迹声明 10附录A(资料性)数据质量评估 -附录B(资料性) 相关参数缺省值 13附录C(资料性) 驱动电机系统产品碳足迹报告(模板) 16参考文献 20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和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48)共同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重庆长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法雷奥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蔚来汽车科技(安徽)有限公司,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舍弗勒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梅赛德斯一奔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招商局检测车辆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钱建林、来鑫雪、张铜柱、曹海峰、柳邵解、谭召召、郑天雷、吕俊成,孟雪、张红杰、宋元强,张敬,尚慧宁、赵明楠、魏汉清、孟大海、刘广鑫、张洁、俞娜辰、张辉、张艺怀、宋轶男、张驰昆、常梦颖、贾冯睿、张通嘉,胡曼、孙尧、赵永刚李沁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