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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 29-2020 指导性文件

中国船级社

半潜船载运手册编制指南

2020

2020年12月10日生效

目录

第1章通则第2章航线及气象资料第3章船舶运动响应第4章船舶稳性.第5章船体强度.第6章系固附录1系固载荷计算示例,附录2垫木压力计算示例.10附录3符合声明(模板) 13

第1章通则

1.1一般规定

1.1.1本指南为对船东、设计单位编制半潜船单次载运货物的载运手册提供指导,并为中国船级社对载运手册进行认可提供依据.可予以特殊考虑. 1.1.2对由于载运特定货物而进行特殊设计或布置的半潜船及载运手册,经CCS同意,

1.2符合声明

1.2.1对经认可符合本指南要求的载运手册,可签发符合声明.

1.3定义

1.3.1半潜船:系指具有较大开散露天载货甲板,首部和尾部有较高上层建筑或甲板室或浮箱,具备在装卸货物作业过程中呈半潜状态能力的船舶.1.3.2货物:本指南中的货物通常系指半潜船载运的船舶、海上设施、浮体类货物或其他大件货物.

1.4载运手册内容

(1)半潜船的基本参数(如船长、船宽、型深、吃水、推进装置及压载系统能力等):(2)拟载运货物的基本参数(外形尺寸、重心位置等):(3)手册编制目的和工程概况:(4)积载及系固布置图:(5)航线及气象资料:(6)运动响应分析: (7)船舶稳性计算:(8)船体强度计算;(9)垫木压力及系固计算:(10)系固件焊缝强度计算:(11)装货程序:(12)卸货程序:(13)下潜起浮排压水程序:(14)系泊方案(若在码头边下潜作业).

1.4.1载运手册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

第2章航线及气象资料

2.1一般规定

2.1.1载运手册中应包含计划的航线、预估的航行时间及航速.

2.1.2应根据可靠的波浪及气象数据库,确定整个航程中可能遭遇最恶劣海况的海域.载运过程的设计值(如风速、有义波高和峰值周期等)应取为该海域的10年月度极值(基于30天的暴露时长).

2.1.3对整个航程中暴露于2.1.2条所述海域的时长小于30天的航程,可基于实际暴露时长确定10年度月度极值.

2.1.4经CCS同意,可接受按照设计方给定的极值进行计算.

2.2波高折减

2.2.1对于带有余推进系统的自航式半潜船,不同浪向下的波高可以按下表进行折减.

波高折减表

表2.2.1

浪向 有文波高Hs占设计海况的百分比0°~ ±30° 100%±(30°- 60°) 100%与80%间线性插值±(60°-90°) ±60 * 80%与60%间线性插值 80%±90° 60%±(90° 120°) 60%与 80%间线性插值±120° 80%± (120°~ 150°) ± (150°~180°) 80%与100%间线性插值 100%

2.2.2带有元余推进系统的自航式半潜船,至少应满足以下条件:

(1)2个或更多的相互独立的主发动机:(2)2个或更多的相互独立的燃料供应:(3)2个或更多的相互独立的动力传动系统:(4)2个或更多的相互独立的配电板:(5)2个或更多的相互独立的操舵装置,或单独操舵装置的不同操作方式(不包括不能由驾驶室操作的应急操舵装置): (6)在上述设备或装置发生单一故障时,考虑货物的情况下,具有至少在设计工况下

能够保证控制航向的能力.

第3章船舶运动响应

3.1一般规定

3.1.1载运手册中应包含载运过程货物重心处的运动响应值,包括各浪向下的纵摇角、横摇角和纵向、横向及垂向加速度,通常采用运动响应分析获得.

3.2海况

3.2.1运动响应分析应基于本指南第2章要求所确定的设计海况.

3.2.2用于设计的最大可能极限响应值应基于3小时暴露周期给出.

3.2.3除非对采用短峰波海况有合理解释,否则一般采用长峰波进行运动加速度分析.

3.3航向及航速

3.3.1应对零航速下迎浪、首斜浪、横浪、尾斜浪和随浪浪向进行分析.最可能峰值波浪周期Tp的范围应根据下式计算:

其中H为有义波高,m.

件无法直接进行计算,可采用零航速的分析方法,并将最可能峰值波浪周期Tp的范围根据 3.3.2还应对非横浪情况下最大设计航速和所给海况下最大可保持航速进行分析.如软下式按航速进行校正:

其中V为船舶航速,m/s,9为船舶航向与波浪前进方向的夹角,°,H为有义波高,m.

3.4自由液面影响

3.4.1进行运动响应分析时,不应考虑液舱自由液面修正所导致的初稳性高GM值的减小

3.5货物浸没影响

3.5.1进行运动响应分析时,应考虑货物浸没导致的初稳性高GM值的增大和阻尼值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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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货船结构检验、评估和修理指南

2020年2月1日生效

北京2019年10月

目录

第1节散货船定义..第2节散货船船型介绍,第3节散货船船级附加标志

第2章散货船的结构检验. 10

第1节一般要求 10第2节定义.. 10第3节检验前的准备 18第4节定期结构检验要求 19第5节保护涂层检查和维护修理 22第6节结构腐蚀和变形衡准 26第7节结构损坏修理的一般要求,第8节散货船结构特征和检查要点. 34第一部分散货船的一般结构特征和检查要点 第二部分散货船常见的关键结构区域 34

第3章营运中结构损坏案例和修理细节. 64

第1节概述..... 64第2节结构缺陷和修理细节 65第一部分货舱区域区域1甲板结构, 67区域2顶边舱结构. 90区域3货舱舷侧结构.区域4横舱壁包括凳式结构 133区域5双层底包括底边舱结构 147第二部分舰端区域 171区域1端结构 区域2端结构... 173区域3柱、舵装置及螺旋桨轴支架 188第三部分机器和起居处所 206区域1机舱结构, 207区域2 起居舱室结构 211第3节结构损坏和修理案例

前言

本指南对通常在装货处所具有单甲板、双层底、底边舱和顶边舱,具有单侧或双侧结构,且主要用于装运散装干货的散货船给出了工作指南,旨在用以指导船公司、验船师和其他相关方对散货船的船体结构进行检验、评估和修理.

本指南着重于中国船级社(以下简称"CCS")的检验程序,但也适用于其他管理机构、船东和经营者的检查/检验计划.

本指南包含了散货船船型介绍等一些基本知识和CCS的船级检验程序及相关要求,包括检验前的准备和各类定期检验.

本指南包含了散货船船体有损坏记录的各主要结构区域,并着重于每个区域构件的主要特征.本指南在IMOA.866(20)决议和IACS REC.76建议案的部分内容的基础上,给出了散货船每个结构区域的结构恶化和损坏的示例、可能的原因、需要检验的内容及建议的修理方法.同时结合CCS建造散货船的审图和检验经验积累、营运散货船的结构损坏技术分析成果,以及CCS《散货船结构检验、评估与修理指南》(2014)实施以来的间题,本次对2014年版指南进行了修订,并形成2019年版指南.

对矿砂船的结构检验要求(包括案例分析),参见我社编制的现行《矿砂船结构检验指南》,本指南不再详述.

本指南使用当前所收集到的相关资料编辑而成,仅作为指导性文件提供给相关方,为相关方的正确决断提供支持.在处理具体的技术问题时,应遵循验船师的专业判断做出决策.本指南不能代替CCS规范及国际公约等的有关规定.若本指南的某些规定与CCS最新版本《钢质海船入级规范》不一致或相抵触时,应以后者为准.

本指南使用相关方若在实施中有意见和/或修改建议,请至CCS总部营运入级业务处的电子信箱:cdwork@.cn.

第1章概述

第1节散货船定义

1.1.1SOLAS公约对散货船的定义

SOLAS公约第IX章第1.6条散货船定义:散货船系指通常在货物处所建有单层甲板、顶边舱和底边舱,且主要用于载运散装干货的船舶,包括诸如矿砂船和兼装船等船型.同时第III章31条、第XI-1章2条和第XI-2章1.1条也指向这一定义.SOLAS公约第XII章第1.1条散货船定义:散货船系指主要用于载运散装干货的船舶,包括诸如矿砂船和兼装船等船型.同时第Ⅱ-1章2.24条也指向这一定义.

1.1.2IMOMSC.277(85)对散货船定义的澄清

IMO于2008年11月28日通过了MSC.277(85)决议《对“散货船"定义的澄清和对应用指南》,澄清了如下定义:

1.1.2.1SOLAS公约定义的散货船

1)“主要用于载运散装干货”系指设计主要用于载运干散货,并装运、装载或卸载散装货物,船舶的货物处所长期载运、装载或卸载这种干散货物:和2)“通常在货物处所建有单层甲板、顶边舱和底边舱"和“包括诸如矿砂船和兼装船等船解释适用于2010年7月1日及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类似建造阶段的散货船,必须满足SOLAS公约第II-1、III、IX、XI-1、XII章等对散货船要求的条款.

型”:如果不是矿砂船或兼装船,或缺乏部分或全部结构特征的船舶,也是散货船.该

1.1.2.2专用载运某些固定散货的船舶

系指专门设计和建造用于载运木屑、水泥、飘尘和糖等固定货物,并不采用超过10吨的抓斗、机械铲和其他会损坏货舱结构的设备进行装卸的船舶.不必适用SOLAS公约第II-1、IⅢI、IX、XI-1、XII章中适用于散货船的条款(此条解释的实施日期为2009年1月1日,即该日及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类似建造阶段的该类型船舶).

1.1.2.3偶尔载运散货的船舶

系指非上述两种船舶,只有满足特定技术要求,才能被允许偶尔载运散装干货.

附加技术要求参见现行CCS《散货船附加要求指导手册》第4章第4节4.3.1.3规定.

1.1.3MSC.277(85)决议为非强制性,并仅适用新船,其应用,还应关注船旗国的特殊规

定.

中国旗船舶按《国际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0修改通报第4篇第1章2.4条要求执行,法规已纳入了MSC.277(85)决议的要求,并适用于2010年5月1日及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相似建造阶段的中国旗船舶.

1.1.4SOLAS公约第XII章第1.2和1.3条对单舷侧结构和双舷侧结构散货船的定义单舷侧结构散货船系指满足下述条件的散货船:

1)货舱任何边界均为舷侧壳板:或

2)一个或多个货舱边界为双侧结构:2000年1月1日以前建造的散货船,该双舷侧结构宽度小于760mm:2000年1月1日或以后,但在2006年7月1日以前建造的散货船,该双舷侧结构宽度小于1.000mm:该宽距按垂直于侧壳板量取.

双舷侧结构散货船系指货舱边界均为双舷侧结构,且与单舷侧结构定义不同的散货船.

1.1.5IMOESP规则对散货船的定义

散货船:系指通常在装货处所具有单甲板、双层底、顶边舱和底边舱,且主要用于装运散装干货的船舶,包括兼用船.双舷侧散货船:系指通常在装货处所建有单甲板、顶边舱和底边舱,且主要用于载运散装干货的船舶,包括矿砂船和兼装船,其货舱采用双舷侧作为边界(不论边舱的宽度如何).

1.1.6CCS现行《钢质海船入级规范》中的散货船和双壳散货船的定义分别与上述1.1.5散货船和双舷侧散货船的定义相一致.

1.1.7适用本指南的散货船定义

系指除1.1.2.2及1.1.2.3定义之外的散货船,但不包括矿砂船和兼用船.

第2节散货船船型介绍

1.2.1按结构形式划分

散货船按舷侧结构形式可分为单舷侧散货船和双舷侧散货船(包括矿砂船),未特别指出双舷侧的散货船一般是指单舷侧散货船.本指南关注的船舶结构类型不含矿砂船和兼装船.图1.2.1(1)和(2)为典型单舷侧和双舷侧散货船的布置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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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立管系统检验指南 2020

生效日期:2020年6月1日北京

第1章总则第1节一般规定.第2节定义 -1-第3节缩写和符号 -9-第4节接受标准 -12-第2章检验与发证 -15-第1节一般规定.. 第2节设计审查.. -15-第3节产品检验. -15- -18-第4节建造中检验 -21-第5节保持证书有效的检验 -23-第6节建造后的初次检验 -24-第3章设计基础数据. -.-25-第1节一般规定. -25-第2节环境数据.. -25.第3节内部流体数据. 第4节浮体数据. .-27- -27-第5节立管系统数据 -27-第6节其它要求. -28-第4章立管系统设计 -29-第1节一般规定 -29-第2节载荷与工况. -31-第3节结构设计衡准 .-33-第4节材料选择. 第5节总体布置... -39-第6节防腐设计.. -40- -40-第7节 防污设计. -41-第8节磨损和冲蚀 -41-第9节保温设计. -42-第10节机械损伤防护. -42-第11节通径要求.. -42-第12节ROV兼容性 -42-第13节系统界面 -42-第14节作业限制和应急操作 第15节监测和控制. -43- -44-第16节检测、维护和修理 -45-第17节试验. 46 -

第18节安装方案设计. -46-第19节部件设计, .-47-第5章各类立管系统的特殊要求 -49-第1节钢悬链线式立管系统的特殊设计要求 -49-第2节顶部张紧式立管系统的特殊设计要求 --51-第4节混合立管系统的特殊设计要求. 第3节挠性立管系统的特殊设计要求 52- -53-第6章总体分析 -85-第1节一般规定. -85-第2节强度分析. -58-第3节波致疲劳分析. -.-59-第4节涡激振动疲劳分析. -59-第5节 涡激运动致疲劳分析. -60-第6节 干涉分析 -61-第8节其它分析 第7节安装可行性分析 -61- -62-第7章局部分析. -9 -第1节一般规定. .-63-第2节工程临界评估. -9-第3节浮筒分析... -9-第4节立管基础分析 -64-第5节其它结构部件分析 -59-第8章材料和制造检验 第1节一般规定 -66-第2节材料 .-.6- -66-第3节管材. .-67-第4节外涂层 .-.68-第5节其它部件. -68-第9章海上安装... .70-第1节一般规定.. .-70-第2节安装设计.. .-70-第5节安装检验. 第4节预调查. -.71- -71-第6节预调试.. .-.71-第7节后调查.. .-71-第8节完工文件. -72-第10章超设计年限使用 .-73-第1节一般规定, - 73 -第2节具体要求. -73-

第1章总则

第1节一般规定

1.1.1一般要求

造、安装及在役期间的检验规则和技术要求. 1.1.1.1本指南的目的是为海洋立管(简称立管)系统的检验提供依据,包括设计、制

规定外,各个部件还应满足相应公认技术标准中的适用要求.

1.1.1.3立管系统应符合本指南和/或业主规定的规范标准的适用要求,同时还应满足当地主管机关的有关要求.

1.1.2适用范围

1.1.2.1本指南适用于海上油气开发中连接海上浮式装置/单点系泊装置的立管系统,功能上包括用于永久性操作(如生产、外输、输入、注入)的立管,也包括用于临时性操作(如钻井、完井、修井)的立管.对于非油气应用的其它立管,可参考本指南中适用的相关要求.

1.1.2.2对于海上移动平台/钻井船上采用水下防喷器形式的低压钻井立管系统,应符合我社《海上钻井装置检验指南》的适用要求,相关分析方法也可参考本指南中的适用要求.

应符合我社《海底管道系统规范》和/或业主规定的规范标准的适用要求. 1.1.2.3用于固定平台(如导管架平台)上的立管,作为海底管道系统中的附属构件,

1.1.2.4根据立管的类型和材料,本指南适用的立管类型包括钢悬链线式立管、顶部张提性管的具体要求可参见APISpec17J和APIRP17B.采用钛合金材料、复合材料等特殊 紧式立管、提性立管和混合立管,管材类型包括钢管和钢质铠装层的非粘结挠性管.非粘结材料的立管应符合业主规定的相应公认标准中的适用技术要求.

置或作业区域的现有立管系统. 1.1.2.5本指南适用于新建立管系统、现有立管系统的改造以及重新应用于不同浮式装

1.1.2.6动态脐带缆的总体分析及其内部钢质液压管的结构设计,也可参考本指南中的适用要求.

1.1.3等效与免除

1.1.3.1对于与本指南要求(包括接受标准的要求)不一致的设计规定,如以书面文件证明或表明其至少与本指南要求具有同等的安全水平,并经合同各方及本社同意,可予以接 受以替代本指南的相应要求.

1.1.3.2对于具有新功能、新特性和新颖结构形式的立管系统,如应用本指南的任何规定可能严重妨碍其安全使用时,经本社同意,可免除该规定.

1.1.4风险评估的应用

1.1.4.1如果业主、作业者、设计者或其它机构欲通过风险评估对立管系统进行设计、制方案及措施可代替本指南的全部或部分规定. 制造或操作,经本社对其风险评估文件进行审核认为满意之后,则风险评估中采用的风险控

第2节定义

1.2.1定义

1.2.1.1本指南中所用定义如下:

(1)浮式结构物floating structure

系指由浮力支撑满载重量的结构物.

(2)海上浮式装置offshore floating installation

系指浮于水面且长期系泊于海上的用于油、气处理,储存及装卸及其它作业用途的海上设施.

(3)单点系泊装置single point mooring installation

系指一个系泊和转运装置,在海底管道和浮式结构物(海上浮式装置、油船等)间提供联系,需要时可供输送流体货物用,浮式结构物可系固在上面,且在环境载荷作用下,所系浮式结构物能绕系泊点转动.

(4)海洋立管marine(offshore/subsea)riser

管在功能上包括永久作业的生产/外输/输入/注入立管,也包括临时作业的钻/修/完井立管. 系指连接浮式结构上的生产或钻井设备与海底管道、水下设施的管道,简称为立管.立对于钻/修/完井立管,也称钻/修/完井隔水管.

(5)立管系统riser system

系指由立管及相关部件所集成的系统.

(6)立管部件riserponent

系指构成立管的部件,为立管系统中的任何可能承受内部流体压力的部分,包括立管主管(立管管子)、法兰、连接器、应力节、挠性接头、球型接头、张力节、伸缩节、阀门等.

(7)部件ponent

系指构成立管系统的部件.通常,可包括以下种类的部件:

①用于流体输送的部件:

性管等: a、立管管段,如标准立管单根、短节、应力节、挠性接头、张紧节、龙骨节、挠

b、机械连接器,如接头、端部连接器、端部配件:

c、阀门,如球型阀、闸阀、止回阀、注入阀等:

用于支撑和外部载荷控制的部件:

a、立管张紧系统:

b、顶部托篮结构:

c、补充浮力装置,如浮力模块、浮筒等:

d、挠曲控制装置,如提性接头、球形接头、应力节、龙骨节、弯曲加强器、弯曲限制器:

e、安装在立管上的结构支撑构件,如张紧环、支架等:

f、调节水动力载荷的装置,如VIV抑制装置等:

①立管解脱装置,如快速解脱连接器、立管下部总成、挠性管快速解脱系统等:

④立管监控系统:

a、监测系统,如立管位置、角度、张力、应变、振动监测系统等:等: b、控制系统,如调节立管顶部张力或位置的控制系统、水下执行机构的控制系统

③导向装置,如立管导向臂、导向钢丝、导向结构(导向基座或井口基盘)等:

②防止或清除海生物的相关部件,如防污涂层、可移动的除污设备等:

③机械损伤防护装置,如保护网、结构框架等:

③保温的相关材料:

②防腐相关材料,如涂层、栖牲阳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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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级社

海上油气处理系统规范 2020

北京

第1章总则.

第1节一般规定第2节定义和缩写... .1第3节相关规则和规范第4节承认的标准

第1节一般规定.第2节设计审查 .5第3节产品检验. 10 .6第4节建造检验. .19第5节营运(生产期)检验 .25

第3章系统设计通则.. .30

第1节一般规定 .30第2节布置... .38

第4章安全系统. 41

第1节一般规定. 41第2节安全保护. .47第3节高完整性压力保护系统. ..57第4节关断系统. 61第5节安全系统测试 ..62附件I安全装置测试程序 ..65

第5章生产工艺系统. .70

第1节一般规定. .70第2节原油处理系统. .70第3节天然气处理系统 ..73第4节生产水处理系统 第5节水下生产系统 75.79

第1节一般规定 .81第2节泄压系统. ..85第3节减压系统. ..87第4节火炬和冷放空系统 ..89第5节开式排放系统 ..98第6节闭式排放系统.. .99第7节化学药剂注入系统 ..99第8节注水系统. 101

第9节特殊驱油和人工举升系统 ..104第10节天然气燃料处理系统 01第11节原油燃料处理系统 107第12节原油储存和外输系统.. 109

第7章天然气的预处理、液化以及液化气的再气化和转运 112

第1节一般规定... 第2节天然气的净化 .112第3节天然气的液化 114 113第4节液化气的再气化 .115第5节液化气转运 .118

第1节通则.. 120第2节设计要求.. 120第3节制造要求. .124

第1节通则.. 133第2节压力容器和换热器 .134第3节常压容器. ..135第4节泵和压缩机 136第5节井口设备. 137

第1节规定一般. 81

第1章总则

第1节一般规定

1.1.1自的

1.1.1.1《海上油气处理系统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制定的目的是为海上油气处理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检验提出可接受的标准,以使该系统对人员、环境和财产带来的风险减至最小程度.

务或鉴定服务提供技术标准. 1.1.1.2本规范制定的另一目的是为中国船级社(以下简称本社)开展油气处理系统入级业务、发证服

1.1.1.3本规范可作为合同双方可接受的标准.

1.1.2范围

定,此外,还对天然气的净化、液化和液化天然气的再气化及其转运提出了要求. 1.1.2.1本规范对原油生产系统、天然气生产系统、生产污水处理系统及其与之相关联的系统做出了规

1.1.2.2本规范适用于设置在海上设施上的油气处理系统:其中,天然气的净化、液化和液化天然气的再气化及其转运的要求主要适用于设置在浮式终端上的系统:对于液化天然气再气化及转运装置的要求,如采用,也可适用于设置在天然气再气化船上的再气化装置和转运装置.

进行设计、制造、审图、检验和发证.

理系统要求按本规范进行检验时,还应注意满足沿岸国的特殊的法定要求.

1.1.3等效与免除

1.1.3.1与本规范要求(包括接受标准要求)不一致的设计规定可予以接受以替代本规范的相应要求,其条件是以书面文件证明或表明其至少与本规范要求具有同等的安全水准并经合同各方及本社同意.

本社同意,可免除该项规定. 1.1.3.2对于具有新颖特性的油气处理系统,如应用本规范的任何规定可能妨碍对这种特性的研究,经

1.1.4风险评估的应用

对其风险评估文件进行审核认为满意之后,则风险评估中采用的风险控制措施及方案可代替本规范的全部 如果业主、作业者、设计者或其他机构欲通过风险评估对系统或单元进行设计、制造或操作,经本社或部分规定.

风险评估可按照ISO17776《危险识别和风险评价工具和技术导则》或CCS接受标准、方法进行.

第2节定义和缩写

1.2.1定义

1.2.1.1就本规范而言,所使用的定义如下:

(1)海上设施

系指任何开发海洋油气资源的设施.海上设施主要包括海上固定平台、移动平台、浮动装置、浮式终端和人工岛以及水下生产系统和海底管道等.

(2)海上设施主规范

系指本社现行的固定、移动、浮式平台、浮式终端和人工岛等的综合性的入级或发证规范也包括指南.

油气处理系统是对油气井产出的井流进行一系列处理,以获得油气产品的系统.

1.2.1.2限于章节中所使用的定义,将在各章节中进行规定.

1.2.2缩写

1.2.2.1本规范所采用的缩写表示如下:

AISC 美国钢结构协会ANS1 美国国家标准协会API 美国石油协会ASME 关国机械工程师协会BS 英国标准学会DIN 德国标准协会N3 欧洲标准89 中国国家标准IAPH 国际港口协会ICS 国际海运公会IEC 国际电工委员会IMO 国际海事组织ISO 国际标准化组织JB 中国机械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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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专业:土建,预算,土建算量GTJ2018,
  提问日期:2020-09-23 14:43:58


网友“23”提问内容:


  1. 首层墙的地下都画砖基础 还是 基础梁的上面都要画砖基础,

  2. 砖基础的厚度取决了首层的砖墙厚度还是取决与基础梁宽度?

2020-09-23 14:52:05 补充

  1. 如果基础梁的上面 首层是没有墙的,还需要画砖基础嘛

  2. 如果首层墙下没有基础梁 那么砖基础该画到什么位置?


业内专家“轻舟淡月”回复:


基础梁的上面要画砖基础,如果没有基础梁,应该墙下是元宝基础了,墙就不用延伸下来了

砖基础的厚度要看图,通常都比首层的砖墙要厚,如果墙是240,一般砖基础是370的,但是也有同首层墙同厚的,具体得看设计

1如果基础梁上面没有墙,不需要画砖基础

2如果墙下没有基础梁,应该是元宝基础,墙只到地面就行了,下面有元宝基

问题专业:土建,计价软件GCCP5,土建算量GCL2013,
  提问日期:2020-09-23 14:38:46


网友“青青草长”提问内容:


土建,土建算量GCL2013,天津,计价软件GCCP5,答疑:定额子目的消耗量如何确定-天津土建计价软件GCCP5土建算量GCL2013如图,建津软件套取定额过程中,需要更换定额子项,找到需要的定额子项但是需要填写相应的(材料、人工、机械)消耗量,消耗量怎么填?(参考什么规范还是标准)?求解。


业内专家“米老鼠”回复:


消耗量一般参考当地定额中材料的消耗量去计算,定额消耗量等于净用量加损耗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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