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APA16-2025
医疗美容从业人员执业规范
Practice standard formedical aesthetics practitioners
中国整形美容协会 发布
目次
前言引言1适用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4医疗美容从业人员执业条件5医疗美容从业人员一般要求6医疗美容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参考文献..
前言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整形美容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天津市卫生监督协会、江苏省苏州市卫生监督所、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天津市口腔医院(天津市整形外科医院)江苏省苏州市立医院.
王立峰、居建云、王金教、李玲、温国明、王勇、战琪、庞志强、黎宁、韩红星、黄海潇、戴金增、孙津捷、周展超、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宏、蔡平、李霞、周军、张兰成、刘日记、曹宇、刘劲松、窦志勇、朱悦、祖燕、何中臣、罗盛康、王杭、姜南.
引言
中国整形美容协会提出并组织了6家各类机构和组织制定本文件.制定本文件的目的是强化医疗美容行业严格履行依法执业和医疗质量主体责任,不断增强法治意识,风险意识和自律意识,共同维护医疗美容市场平稳、有序、健康发展.
医疗美容从业人员执业规范
1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医疗美容从业人员执业规范,包括医疗美容从业人员执业条件及一般要求和行为规范的管理准则.
科的医疗机构.
本文件能作为对医疗美容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执业监管和评价的依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WS/T367-2012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T/CAPA32021毛发移植规范T/CAPA4-2021医疗整形美容麻醉安全规范 T/CAPA5-2021微创治疗操作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文适用于本文件.
3. 1
医疗美容aesthetic medicine
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人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
3. 2
医疗美容机构medical aesthetie institution
美容医疗机构(以开展医疗美容诊疗业务为主的医疗机构),以及设置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
医疗美容从业人员medical beauty practitioner
在医疗美容机构中向就医者提供医疗美容咨询、医疗美容项目实施、护理、药事、检验、影像技术等服务的工作人员.
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医疗美容护理人员以及其他医疗卫生人员:医疗美容咨询人员等.
医疗卫生人员healthcare personnel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取得卫生技术人员资格或者职称的人员.注:包括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药师(士)检验技师(士)和影像技师(士)等卫生专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