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版)
1.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江苏省食具消毒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本细则规定了此产品的抽样方法、检验依据、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规则.
2.抽样方法
2.1生产企业、实体店抽样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2台,其中1台为检验样品,1台为备用样品.
2.2电商平台采样
抽样数量为同一型号食具消毒柜产品2台.
3.检验依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1 GB 4706.1-20052 输入功率和电流 GB17988-20083 发热 GB/T 4706.1-2024
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 GB/T4706.112-20244 和电气强度5 耐潮湿6 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7 19.11.4条的试验)8 稳定性和机械危险6 机械强度结构(不包括第22.46条10 的试验)11 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电12 流软线和外部软线)13 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14 接地措施15 螺钉和连接16 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17 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
4.判定规则
4.1依据标准
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17988-2008《食具消毒柜安全和卫生要求》
GB/T4706.1一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4706.112-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12部分:食具消毒柜的特殊要求》
GB44246一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体育用品的电气部分及电玩具安全技术规范》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4.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