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36719-2018
图书馆视障人士服务规范
General specification of library services for the visually impaired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目次
前言引言 AI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总则5服务对象6服务资源 6.1配置原则6.2馆舍建设6.3阅览设备6.4文献资源 6.5人力资源7服务内容与形式7.1服务内容7.2服务形式8服务要求8.1服务时间 8.2服务告示8.3资源推介8.4服务指标9服务宣传9.1发展读者 9.2活动宣传10服务监督与评价10.1监督途径和方法10.2读者满意度调查参考文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图书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89)归口.
浙江图书馆、上海图书馆(上海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国家图书馆、中国盲文出版社.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视障文化资讯服务中心(中国盲文图书馆)、安徽省图书馆、上海浦东图书馆、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沃淑萍、唐李真、林旭东、陈克杰、冯轶字、谢影、浦墨、李春明、杨阳、何川、刘东晓、李健、王光武.
引言
为进一步加强图书馆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规范性,改善图书馆视障人士服务条件,提高图书馆视障人士服务效能和管理效益,满足视障人士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特制定本标准.
图书馆视障人士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图书馆视障人士服务的服务对象、服务资源、服务内容与形式、服务要求、服务宣传、服务监督与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各省、地(市)、县(区)级公共图书馆(含少年儿童图书馆)视障阅览室以及残疾人联合会、盲人教育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建立的为视障人士提供图书馆服务的专门场所.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8220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GB/T31015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基于无障碍需求的设计与设置原则JGJ38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 GB50763无障碍设计规范YD/T1761网站设计无障碍技术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视力残疾the visual disability
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 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低下并且不能矫正或视野缩小,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视
[GB/T26341-2010 定义4.2]
因视力残疾(3.1)导致的视力下降或视力丧失的人,
3.3视障阅览室readingroom for the visually impaired
公共图书馆为视障人士(3.2)提供图书馆服务的专门场所.
由残疾人联合会、盲人教育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为视障人士(3.2)提供图书馆服务的专门场所.
无障碍设施accessiblefacilities
为方便残疾人或行动不便者设计的使之能参与正常活动的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