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100 P16 SN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5294—2021 海关实验室易燃和可燃液体防火指南 Guidelines for fire protection for flammable and bustible liquids of customs laboratories 2021-11-22发布 2022-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 SN/T5294-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山东省潍坊市疾病预 防控制中心、山东大学晶体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北京戴纳实验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亿普特集团有限 公司、南京诚创科技系统有限公司、深圳安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江苏埃德伯格电气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志宏、相湛昌、曹丹、郭晓艳、张晓敏、管益涛、崔常勇、迟海鹏、贾 志泰、殷开兵、陈建锋、舒丹、杨勇、苏远科. SN/T5294-2021 海关实验室易燃和可燃液体防火指南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使用和储存易燃和可燃液体的海关实验室的火灾等级分类、设计和建设、设施和 设备、实验操作和管理制度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海关实验室易燃和可燃液体的防火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 用于本文件. GB12955一2008防火门 GB/T27476.2一2014检测实验室安全第2部分:电气因素 GB30000.7一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7部分:易燃液体 GB50116一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51一2010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370一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SN/T2294.5一2011检验检疫实验室管理第5部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指南 SN/T4495一2016检验检疫实验室危险品管理规范 SYT6344一2017易燃和可燃液体防火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易燃液体flammable liquids 闪点不大于93℃的液体. [GB30000.7一2013,定义3.1] 3.2 可燃液体bustible liquids 闭杯闪点等于或大于37.8℃的液体. [SY/T6344一2017,定义3.27.1] 3.3 着火源ignition source 一种足以点燃易燃或爆炸性气氛的能源.它包括无遮挡的火焰、发热表面、暴露的白炽灯发光材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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