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2930.5-2017
前言
GB/T2930《草种子检验规程》共分为11个部分: GB/T2930.1草种子检验规程扦样; GB/T2930.2草种子检验规程净度分析; GB/T2930.3草种子检验规程其他植物种子数测定; GB/T2930.4草种子检验规程发芽试验; GB/T2930.5草种子检验规程生活力的生物化学(四唑)测定; GB/T2930.6草种子检验规程健康测定; GB/T2930.7草种子检验规程种及品种测定; GB/T2930.8草种子检验规程水分测定; GB/T2930.9草种子检验规程重量测定; GB/T2930.10草种子检验规程包衣种子测定; GB/T2930.11草种子检验规程检验报告。
本部分为GB/T2930的第5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T2930.5一2001《牧草种子检验规程生活力的生物化学(四唑)测定》。
本部分与 GB/T2930.5一2001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生活力的生物化学(四唑)测定”(见封面,2001年版的封面); 在“前言”中,增加了标准编制所依据的起草规则(见前言); 删除了“ISTA前言"(见2001年版的ISTA前言); 在“范围”中增加了“生态草、观赏草和药用植物"(见第1章); 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GB/T2930.1草种子检验规程扦样”(见第2章); 删除了“检验目的”(见2001年版的第3章); 增加了测定“原理”(见第4章); 修改了“图1"中的图例3(见图1,2001年版的图1);
“注3"和“注4”(见表1,2001年版的表1); 一在“染色”中增加了关于在四唑溶液中加人杀菌剂或抗生素的内容(见6.3);
了四唑测定结果的具体表述方法(见第7章); 增加了测定结果间最大容许差距表“表2”“表3”和“表4”(见表2~表4)。
本部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国际种子检验协会(InternationalSeedTestingAssociation, ISTA)发布的《国际种子检验规程第6章:生活力的生物化学(四唑)测定》(2012年版)。
本部分与ISTA《国际种子检验规程第6章:生活力的生物化学(四唑)测定》(2012年版)相比在 结构上有较多调整,附录A中列出了本部分与ISTA《国际种子检验规程第6章:生活力的生物化学 (四唑)测定》(2012年版)的章条对照一览表(见表A.1)。
本部分与ISTA《国际种子检验规程第6章:生活力的生物化学(四唑)测定》(2012年版)相比存 在技术性差异,这些差异涉及的条款已通过在其外侧页边空白位置的垂直单线(|)进行了标示,附录B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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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给出了相应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的一览表(见表B.1)。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74)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兰州大学草地农业生态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农业部牧草与草坪草种子质量监督 检验测试中心(兰州)。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彦荣、曾彦军、刘志鹏、余玲、张建全、胡小文、张吉宇、刘亚洁、刘文献、段 廷玉。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2930-1982; GB/T 2930.5-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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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种子检验规程 生活力的生物化学(四唑)测定
1范围
GB/T2930的本部分规定了草种子生活力的生物化学(四唑)测定程序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牧草、草坪草、饲料作物、生态草、观赏草和药用植物等种子质量检验的生活力测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930.1草种子检验规程扦样 GB/T2930.2草种子检验规程净度分析 GB/T2930.4草种子检验规程发芽试验 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种子生活力seedviability 种子潜在的发芽能力或种胚具有的生命力。
4原理
从脱氢酶接受氢离子,使无色的四唑经过氢化作用,在活细胞里产生红色、稳定且不扩散的三苯基甲。
根据四唑染成的颜色和部位,区分种子有生活力部分或死亡部分。
除了全部染成红色的有生活力种子 和全部未染色的无生活力种子外,还会出现部分染色的种子。
部分染色的种子中又可能出现程度不同 的坏死组织。
确定种子有无生活力取决于坏死组织面积的位置与大小,而不一定在于颜色的深浅。
5器具及试剂
5.1器具 生活力的生物化学(四唑)测定所需器具包括: a)电热恒温箱或培养箱; b)体视显微镜或放大镜; c)培养Ⅲ、烧杯、试管、小玻璃瓶等; d)解剖刀、刀片、解剖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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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试剂 5.2.1四唑溶液
值在所要求的范围内,宜使用磷酸缓冲液配制四唑溶液。
配制成的溶液应保存在黑暗处或棕色瓶里。
5.2.2磷酸缓冲溶液 溶液I:在1000mL蒸馏水中溶解9.078g磷酸二氢钾(KHPO)。
溶液Il:在1000mL蒸馏水中溶解9.472g磷酸氢二钠(NazHPO),或在1000mL蒸馏水中溶解 11.876g二水磷酸氢二钠(NaHPO2H2O)。
取溶液I两份和溶液Ⅱ三份混合而得缓冲液(pH值6.5~7.5之间)。
6检验程序
6.1试验样品的分取 从充分混合的净种子(见GB/T2930.2)中,随机数取4个重复,每个重复100粒。
用于发芽试验结束后的种子生活力测定,使用未萌发的种子。
6.2染色前的种子准备 6.2.1种子的预湿 一般情况下,染色前宜对种子进行预湿,如果种皮妨碍吸胀,应刺破种皮。
预湿后吸胀的种子不易 破碎,容易切开或刺穿,染成的颜色更为均匀,利于鉴定。
不同种子预湿时间及方式见表1。
预湿可采用下列方法之一: a)缓慢润湿。
按GB/T2930.4所规定的发芽试验方法,将种子置于纸上(TP)或纸间(BP)吸湿。
此方法适用于直接浸在水中容易破裂的种子、陈种子或干燥种子。
有些草种的种子缓慢润湿 不能充分吸胀,可进一步在水中浸泡一段时间。
b)水中浸泡。
将种子完全浸入水中,使其达到充分吸胀,如果浸泡时间超过24h,则应换水。
对 需要测定硬实率的豆科种子,宜采用20℃水温浸泡22h。
6.2.2种子染色前的处理 许多草种子(见表1)染色前需将其组织暴露出来,以利于四唑溶液的渗透和生活力鉴定。
预湿后,对种子表面产生的黏性物质应清除。
清除时可采用表面干燥、纸张间楷擦或在1%~2% 硫酸钾铝[AIK(SO)212HO]溶液中浸泡5min等方法。
a)刺穿。
对预湿后的或硬实的种子,可用解剖针或解剖刀刺穿种子的非主要部位。
b)纵切。
对大小如羊茅属(Festuca)或较大的禾本科种子,自种子基部沿胚轴的中线纵切,切口 长度约至胚乳的四分之三处;对具有直胚的无胚乳双子叶草种子,纵向切去远离胚轴一半的子 叶,而不伤及胚轴;对被有生命的组织包围胚的种子,靠近胚纵切种子即可。
c)横切。
沿种子非主要组织横向切开。
对于未本科种子在紧靠胚上部的位置横切,将含胚一端 浸入四唑溶液;对于双子叶具有直胚和无胚乳的种子横向切除子叶末端三分之一或五分之二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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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横部。
可替代横切,是切开但未切断的一种处理方法。
适用于小粒禾本科种子,如剪股颖属 (Agrostis)、梯牧草属(Phleum)和早熟禾属(Poa)种子。
e)高离体胚。
用解剖针在盾片上部稍偏中心处刺穿胚乳,并从胚乳中挑出带有盾片的胚,随即移入 四唑溶液。
适用于大麦属(Hordeum)、黑麦属(Secale)和小麦属(Triticum)。
f)剥去种皮。
对不适合刺、切的种子,应剥去全部种皮(和其他任何包被组织)。
如果包被组织坚 硬,可以在种子干燥时或预湿后设法破开,应避免伤及胚。
对于革质种皮,可以先用锋利的解 剖刀或解剖针划破种皮,然后小心的剥离。
处理后的种子应保持湿润,直到各重复都处理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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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一禾谷类和禾本科(Poaceae)牧草种子通过胚和约在胚乳四分之三处纵切; 2一燕麦属(Avena)和禾本科草种子在紧靠胚上部的位置横切; 3一禾本科牧草种子通过胚乳末端部分纵切; 4-禾科牧草种子在胚乳靠近胚的中间位置刺穿; 5-通过子叶末端一半纵切,如莴苣属(Lactuca)和菊科(Asteraeae)中的其他属; 6-于纵切面图示图例5的解剖刀部位; 7-沿胚的旁边纵切[伞形科(Apiaceae)中的种和其他具直立胚的种]; 8一在两端横切,打开胚腔,并切去小部分胚乳(配子体组织)。
图1染色前种子处理的不同刺、切部位图谱
6.3染色 染色时应将准备好的种子或胚完全浸人四唑溶液。
对于难以操作的小粒种子,可以先放在纸条上 进行预湿和预处理,然后将纸条折叠或卷起后浸入四唑溶液中。
四唑溶液不宜暴露于直射光下,以免引起溶液的还原反应。
表1具体规定了适宜的染色温度和染 色时间。
规定的最佳时间不是绝对的,可因种子的自身条件而改变。
当积累经验后,有可能在染色早期 或晚期进行鉴定。
如果种子染色不完全,可延长染色时间,以便证实未染色是由于四唑盐类吸收缓慢, 而不是由于种子内部的缺陷所致。
但也应避免染色过度,因为这样可能掩盖种子因冻伤、衰弱等而呈现 的不同染色图样。
调整后的四唑溶液浓度、染色温度或染色时间应记录在测定表格中。
有些草种子在染色时,可以在四唑溶液中加入微量杀菌剂或抗生素以免产生带有黑色沉淀物的多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