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83-2023代替GB5083-1999
Generalrules for designing the production facilitiesinaccordance with safetyand healthrequirements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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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总体要求5一般要求5.1适应性 5.2材料5.3稳定性5.4表面、棱和角5.5操纵器5.6信号和显示系统、控制系统5.7 工作位置5.8照明5.9安装、吊装和搬运5.10检查和维修.6特殊要求.6.1可动零部件6.2高速旋转与易飞出物6.4防火与防爆 6.3过冷与过热6.5液压和气压6.6噪声和振动6.7粉尘和毒物6.8电离辐射或非电离辐射6.9激光 ........6.10防雷、防静电、防电伤7其他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生产设备”术语和定义(见3.1,1999年版的3.1);增加了全生命周期安全风险的要求(见4.1、4.2);增加了启动和停止的要求(见5.6.3、5.6.5);一增加了控制系统操作风险和开关操作的要求(见5.6.2.15.6.2.9): 一更改了安装、吊装和搬运的要求(见5.9.1、5.9.3,1999年版的5.9.2):更改了防火与防爆的要求(见6.4.1、6.4.2、6.4.3,1999年版的6.4.1、6.4.2、6.4.3);一增加了防静电、防电伤的要求(见6.10.2、6.10.3);更改了设备说明书的要求(见7.2,1999年版的7.2):增加了环保设施的相关内容(见6.7.16.7.2); 增加了智能化、远程控制等相关内容(见5.6.2.3、5.6.2.11、5.6.2.12、6.4.5):增加了基于风险评估的生产设备故障模式与失效分析的内容[见4.7的a)].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1985年首次发布为GB5083-1985,1999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