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 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五年四月
编制说明
公共服务设施与居民日常生活紧密相关,是城市高质量发展、人民高品质生 活的重要空间载体.
2018年6月青岛市规划局发布《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 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青规字(2018)57号),该导则作为城市规划编制、管 理的重要依据,对加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控制和配套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公共服务设施标准作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的指导性文件,需要与时俱进,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及时调整优化.
为落实“人民 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思想,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的新发展理念,全面提升青岛市公共服务设施服务水平,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 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和国家、省、市近年来 新颁布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 南》TD/T1062-2021等规范标准,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对《青岛市市区 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青规字(2018)57号)进行修订,以保障 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科学规划、精准配建.
修订试行版于2023年12月印发,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调整公共服 务设施分级、分类体系:增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传导的具体规定:按照社区生活 圈建设要求,重点修订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指标体系,制定规模指标、覆盖指标、 效率指标、品质指标四个维度指标:结合青岛不同区域特点,因地制宜制定差异 化配建策略:提出实施建议指引.
2025年4月,经过跟踪评估和意见,与《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24 版)、《青岛市“好房子”建设技术导则(试行)》等规范标准衔接,并征求了相 关部门意见后正式发布.
目录
1总则 2设施分级、分类. 3规划传导... 3.1总体规划层面, 3.2专项规划层面, 3.3详细规划层面, 4城区统筹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要求. 4.1总体要求, 4.2设置标准, 4.2.1教育设施.8 4.2.2医疗卫生设施..9 4.2.3文化设施..10 4.2.4体育设施.10 4.2.5社会福利设施11 5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要求.,12 5.1总体要求...13 5.2基础保障型设施设置标准,14 5.2.1设施内容.14 5.2.2终身教育,16 5.2.3健康管理..18 5.2.4为老服务..19 5.2.5生态休闲,20 5.2.6体育健身,22 5.2.7文化活动,24 5.2.8行政管理..24 5.2.9商业服务,26 5.2.10日常出行,28 5.2.11市政公用36
5.2.12公共安全... 5.3品质提升型设施设置标准40 5.4邻里中心(坊)设置标准41 5.5差别化设置..44 6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实施建议..45 用词说明..49 参考文献.6 条文说明..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