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4706.48-2009/IEC 60335-2-98:2005(Ed 2.1)代替GB4706.48-2000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加湿器的特殊要求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Safety-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humidifers
(IEC60335-2-98:2005(Ed2.1) IDT)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目 次
前言 IEC前言 11 V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定义. 一般要求试验的一般条件分类标志和说明8 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电动器具的启动输人功率和电流 211 发热..12 空章..13 14 瞬态过电压. 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15 耐潮湿16 淮漏电流和电气强度.17 18 变压器和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 耐久性19 非正常工作.20 稳定性和机械危险21 机械强度22 23 结构.. 内部布线24 元件25 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26 外部导线用接线编子. 接地措.27 28 螺钉和连接29 电气间原、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30 耐热和耐燃32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 31 防锈.附录参考文献.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0335-2-98:2005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2部分:加湿器的特殊要求》.本部分应与GB4706.1一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配合使用.
本部分中写明“适用”的部分,表示GB4706.1一2005中的相应条文适用于本部分;本部分写明“代替”的部分,则以本部分中的条文为准;本部分写明“增加”的部分,表示除要符合GB4706.1-2005中的相应条文外,还必须符合本部分条文中所增加的条文.
为便于使用,本部分对IEC60335-2-98作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第1部分”-词改为"GB4706.1-2005”.
本部分是对GB4706.48-2000《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加湿器的特殊要求》的修订.
本部分与GB4706.48-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第1章增加电压范围,注1中增加了适用范围注2中删去了热带地区使用的注意情况,注3
中不适用范围增加了液体加热器;
3.1.6增加了注释;
7.1增加电极式加湿器应标注额定输入功率;
7.12增加说明书应包括除垢细节;
一第10章删去了测量电极式加湿器的最大输人功率和最大输人电流;
22.103中两极断开距离修改为满足过电压类别Ⅲ条件下的全极断开;
增加29.2;
删去了GB4706.48-2000中的30.3.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IEC前言
1)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是由的国家电工委员会(IECNC)组成的国际范围的标准化组织.其宗旨是促进在电气和电子领域有关标准化问题上的国际间合作.为此,IEC开展相关活动,并出 版国际标准、技术规范、技术报告、公共可用规范(PAS)、指南(以后统称为IEC).这些标准的制定委托各技术委员会完成.任何对该技术间题感兴趣的IEC国家委员会均可参加制定工作.与IEC有联系的国际、政府及非政府组织也可以参加标准的制定工作.IEC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在两个组织协议的基础上密切合作.
2)IEC在技术方面的正式决议或协议,是由对其感兴趣的国家委员会参加的技术委员会制定的,因此,这些决议或协议都尽可能表述了相关问题在国际上的一致意见.
3)IEC标准以推荐性的方式供国际使用,并在此意义上被各国家委员会接受,在为了确保IEC技术内容的准确性而做出任何合理的努力时,IEC对其标准被使用的方式以及任何最终用户的误解不负有任何责任.
4)为了促进国际上的统一,各国家委员会要保证在其国家或区城标准中最大限度地采用国际标准.IEC标准与相应的国家或区域标准之间的任何差异必须清楚地在后者中表明.
5)IEC规定了表示其认可的无标志程序,但并不表示对某一设备声称符合某一标准承担责任.
6)的使用者应确保他们拥有本部分的最新版本.
员会不应对使用或依靠本IEC或其他IEC造成的任何个人伤害、财产损失或其他任何属 7)IEC或其管理者、雇员、后勤人员或代理(包括独立专家和技术委员会的成员)和IEC国家委性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或源于本之外的成本(包括法律费用)和支出承担责任.
8)应注意在本部分中罗列的引用标准(规范性引用文件).对于正确使用本部分来讲,使用引用标准(规范性引用文件)是不可缺少的.
9)应注意本国际标准的某些条款可能涉及专利权的内容,IEC将不承担确认专利权的责任.
经过整理的IEC60335-2-98的本版本是基于第二版(2002)[文件61/2231/FDIS和61/2306/RVD]和他的第1增补件(2004)[文件61/2746/FDIS和61/2797/RVD]形成的.
本部分的版本号为2.1.
页边空白处的竖线表示在该处基本已经被第1增补件修改.
本部分的法文版未进行投票表决.
这本双语对照版(2005-10)取代英文版本.
(2001)制定的. 本部分应与1EC60335-1及其增补件的最新版本配合使用.本部分是根据IEC60335-1的第4版
注1:本部分中提到的“第1部分“是指IEC60335-1.
本部分增补或修改了IEC60335-1的相应条款,从而将其转化为本部分:加湿器的特殊要求.
凡第一部分中的条款没有在本部分中特别提及的,只要合理,即应采用.本部分写明"增加”、“修改”或“替代”时,第一部分中的有关内容须作相应修改.
注2:使用下列编号方式
-在GB4706 1--2005的基础上曾加的条款、表格、图表从101开始;一除了新增条款的注释.以及与GB4706.1-2005相关的注释,其他编号都要从101开始包括那些被替代 的章节与条款;曾加的附录用字母AA、BB等标明.
注3:采用下列字体表示要求:印刷体. 试验规程:斜体.
注释:小写印刷体.
某些国家存在下述差异:
7.12.1:最小额定压力为1.0MPa(丹麦、瑞典和挪威). 第1章:只有打算永久连接到固定布线的情况下,才允许使用电极型器具(荷兰).24.101:此项要求不适用(美国).
委员会决定,在IEC网站"http://webstore.iec.ch"指定的保持结果日期之前,基本和其增补件的相关内容中与特殊有关的数据保持不变.在此日期,将:
重新确认; 撤消;被一个修订版标准取代;被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