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31892-2015 伞类产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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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31892-2015

伞类产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

General safety specification of umbrella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前言

本标准的第5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日用杂品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杭州天堂伞业集团有限公司、太阳城(厦门)户外用品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轻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一站、雨中鸟(福建)户外用品有限公司、江西勤德实业有限公司、浙江红叶制伞有限公司、富隆(福建)洋伞有限公司、浙江友谊菲诺伞业有限公司、绍兴市金点伞业有限公司、泉州宏利伞业 有限公司、日信纺织有限公司、梅花伞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玮雨具有限公司、晋江市佳乐美洋伞有限贵任公司、福建集成伞业有限公司、福建雨丝梦洋伞实业有限公司、鸿泰(福建)雨具配件有限公司、雨燕(福建)伞业有限公司、厦门市同安合鑫南具工艺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传和、王奇伟、何玲君、蔡荣、丁敬堂、蔡金磅、虞成荣、王文笔、吕苗芬、周晓梅、魏晓英、王昕瑶、程小虎、赵鹏. 吕信苗、吕亚颜、吕世良、王安邦、潘伟、肖清江、黄文集、刘基山、蔡荣勇、许友灿、卢景祥、吴恒友、

伞类产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伞类产品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由不同材料的拿面和拿架制作的手持式伞和固定式伞拿类产品.

本标准不适用于儿童伞.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828.1-2012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2829-2002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GB4706.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6675.4一2014玩具安全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GB/T17592纺织品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GB/T18830纺织品防紫外线性能的评定GB/T23103-2008太阳伞GB/T23147-2008晴雨伞QB/T1101-2012纸拿QB/T4151-2010工艺伞 QB/T4152-2010塑料伞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挤夹点pinchpoint由两个整硬部分的挤压而导致伤害的点.

4产品分类

4.1按开关伞形式可分为手开手收伞、手开自收伞、自开手收伞、自动开收伞.4.2按伞骨结构可分为直骨伞、缩折伞.4.3按使用方式可分为手持式伞和固定式伞.

4.4手持式伞可分为晴雨伞、塑料伞、油布伞、纸伞、工艺伞等.

GB 31892-2015

4.5固定式伞可分为太阳伞、庭园伞等.

5要求

5.1伞帽或伞顶尖(套)

5.1.2伞相或伞预尖(套)外形应是球形、四形或圆弧形,其顶端直径不应小于8mm.

5.1.1伞帽或伞顶尖(套)的长度不应大于95mm.

5.2珠尾

5.2.1手持式伞珠尾端面应呈球形或圆弧形,珠尾直径不应小于5.2.3手持式伞伞骨与珠尾聊合连接的产品,其结合牢度不应小于30N注:不考虑伞骨伸人珠是的深用

5.2.2手持式伞伞骨与珠尾套合定接的产品,伞管伸人珠尾的深度不应小于10mm.

5.2.4手持式伞的珠起与伞而连接牢度不应小于25N

5.3使用安全要求

5.3.2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不应产生挤夹点5.3.3开拿关诊定位装置可靠不应失控,在63.3试验过程中,自开手收伞、自开自收伞按扭未按,伞不能打开.

5.3.1金属丝头不应外露,在使用过程中可接触的部位不应有伤客人体的锐利失端、利达缘.

5.4部件结合牢度

5.4.1太阳伞、庭园会上杆与下杆之间均应承受160N静拉力不移位5.4.2太阳伞、路园伞伞杆与转向器之间均应承受300 N静拉力不移位.5.4.3 晴雨伞、油布伞、塑科伞伞杆与手柄之间均应承受150N静拉力不移位、不脱落 晴雨伞伞种与伞杆应承受150N静拉力不移位5.4.4 5.4.5 工艺伞拿杆与事柄之间应能承受100N静拉力不移位、不脱落.5.4.6 纸伞伞杆与手柄之 间应能承受120N静拉力不移位、不脱落.5.4.7 隋雨伞、塑料伞、工艺伞伞杆与华帽之间,油布伞、纸伞伞杆与土盘(上巢)之间均应承受70N静拉力不移位、不脱落.

5.5有害物质限量

5.5.1手柄部位有害元素

产品中可溶性锐、砷、钡、镉、络、铅、录、硒或这些元素组成的任何可溶性化合物的元素含量不得超过表1中的数值.

单位为毫克每千克

元素名称 梯 络 硒(Sb) (V) (Ba) (Cd) (Cr) (Pb) (Hg) (Se)含量 60 25 1000 75 60 90 60 500

5.5.2油布伞、纸伞伞面中可迁移铅含量

油布伞、纸伞伞面中可迁移铅含量不应大于90mg/kg.

5.5.3伞面甲醛含量

伞面甲醛含量不应大于300mg/kg.

5.5.4伞面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

含面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不应大于20mg/kg

5.6伞面防紫外线

明示防紫外线的产品,应达到UPF大于40,且T(UVA)v小于

5.7抗风强度

太阳伞、庭因伞、新雨伞 母,伞杆不应业现伤害人体的缺陷.

5.8电动太阳伞电器部分

6试验方法

6.1伞帽或伞顶失(套)

6.1.1用最小分度值为0.02mm游标卡尺直接测量顶端到伞面切面的最大距高

6.1.2伞帽或伞顶尖(套)外形目测,顶端直径用游标卡尺测量.

6.2珠尾

6.2.2在做试验前将手持式伞骨与珠尾连接外露处作标记,将伞骨从珠尾拔出后沿标记处至插人的长6.2.3将手持式伞骨与珠尾分别固定在拉力试验机上夹具和下夹具中,以(50±10)mm/min速度进行 度尺寸用最小分度值为0.5mm直尺测量.试验,直至伞骨与珠尾分离,分别进行3次试验,取其最小值.6.2.4在手持式伞面截取长120mm,宽50mm的样块,将珠尾与伞面分别固定在拉力试验机上夹具和下夹具中,中空距离为80mm,以(50±10)mm/min速度进行试验,直至珠尾与伞面分离,每把伞分别进行3次试验,取其最小值.

6.2.1手持式伞珠尾端面目测,选尾直径用最小分度值为0.02mm谢标卡尺直接测量.

6.3使用安全要求

6.3.1目测并用手感检验.

6.3.2开、关伞过程目测并用手感检查是否有挤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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