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
Requirements for semi-submersible vessel submerged oper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
目次
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环境要求5设备要求 46作业人员要求潜浮作业前操作要求8潜浮作业中操作要求9潜浮作业后操作要求10应急预案附录A(规范性)潜浮作业前检查表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广州打捞局.
本文件的主要起草人:张永强、黄贤俊、汤锦涛、许肠、陈水开、王栋、胡方、陈昆明、王阳刚、李军、吴雄祥、陈晓明、胡惠明、邵景政.
半潜船潜浮作业要求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半潜船潜浮作业的环境要求、设备要求、作业人员要求,潜浮作业前、作业中和作业后操作要求,以及应急预案.
本文件适用于半潜船的潜浮作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本文件.
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规范》(2024)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半潜船semi-submersible vessel
半潜状态的船舶. 有较大开散露天载货甲板,首部或尾部有较高上层建筑、甲板室或浮箱,在装卸货物作业过程中呈
3.2
半潜状态submergedcondition
半潜船露天载货甲板被水淹没,仅依赖上层建筑、甲板室或浮箱提供储备浮力的状态.
3.3
潜浮作业submergedoperation
通过调整半潜船的压载水量,使其露天载货甲板潜人水下或浮出水面的操作过程.
4环境要求
4.1通用要求
4.1.1潜浮作业应在满足4.2-4.6所规定的环境条件下进行.4.1.2若环境条件超出4.2-4.6的限制要求,应采取合理、可行的补偿措施,并进行相关的计算、校核和工作安全分析且获得批准方可进行潜浮作业.4.1.3每次潜浮作业环境限制条件应根据该次作业具体情况在技术方案中予以明确. 注:技术方案是指导半潜船潜浮作业的技术文件.
4.2水深
4.2.1潜浮作业水域最小要求水深(H)应根据半潜船及货物情况按照公式(1)计算.
H =d h h D h h
式中:
H一潜浮作业水域最小要求水深,单位为米(m);d一装卸时货物的最大吃水(至其结构最低点),单位为米(m);h--货物结构最低点与垫木(垫墩)最高点之间的安全距离,单位为米(m),取值为波高0.5m;h一垫木(垫墩)最低点到最高点之间的距离,单位为米(m); D-半潜船型深,单位为米(m);h一-半潜船基线至其结构最低点的距离,单位为米(m);h,-半潜船最低点与海床之间的安全距离,单位为米(m),海况良好的遮蔽水域取值为1.0m,其他水域取值为波高1.0m.
注:波高是指作业水域在作业期间气象预报的有义波高.
4.2.2潜浮作业水域最大限制水深(H)按施工单位作业能力和具体项目规定.4.2.3为防止半潜船触底甚至搁浅,应注意潜浮作业水域潮汐、波浪等环境因素对水深的影响.
4.3水流速度
4.3.1半潜船潜浮作业过程中,货物在半潜船上就位或分离宜选择平潮或缓流阶段进行.4.3.2作业期间水流速度不宜大于1.0m/s.
4.4波高
4.4.2作业期间波高不宜大于1.0m. 4.4.1半潜船潜浮作业宜选择海况良好的遮蔽水域,避免或减小波浪的不利影响.
4.5锚泊
4.5.1潜浮作业水域宜为泥、泥沙混合底等适合抛锚的底质.
4.5.2单点锚泊时,半潜船锚泊回旋半径应按公式(2)计算.
式中:R半潜船锚泊回旋半径,单位为米(m);Im-半潜船总长,单位为米(m).
4.6气象
4.6.1作业水域风速不应大于需氏风力6级,即不应大于13.8m/s.4.6.2货物在半潜船上就位或分离时,能见度不应小于1000m.
5设备要求
5.1通用要求
5.1.1半潜船潜浮作业设备应由动力系统、压载系统、控制和监测系统等组成.5.1.2应做好潜浮作业相关设备的维护保养.
5.2动力系统
5.2.1动力系统主要为潜浮作业提供动力,应由发电机和配电系统等组成.5.2.2潜浮作业时动力系统应供应足够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