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小麦胚(胚片、胚粉)的质量标准,检验规则、试验方法、包装标志和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加工、销售、调拨、贮存和出口的商品小麦胚(胚片、胚粉).
2引用标准
GB 1351 小麦GB 5490 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一般规则GB 5491 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 粮食、油料检验水分测定法GB5505 GB 5497 粮食、油料检验 灰分测定法GB 5507 粮食、油料检验 粉类粗细度测定法GB5508 粮食、油料检验 粉类含砂量测定法GB 5511 GB 5509 标准凯氏微量法 粮食、油料检验 粗蛋白质测定 粉类磁性金属物测定法GB5510 粮食、油料检验 脂肪酸值测定法GB 5492 粮食、油料检验 色泽、气味、口味鉴定法GB2715 食品卫生标准GB5009.36粮食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7718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3产品分类
产品按形状分为片状、粗粒和粉状.
4技术要求
小麦胚(胚片、胚粉)按加工精度、粗蛋白质含量分等级,其质量指标见表1.
4.1质量标准
表1小麦胚(片、胚粉)分等和质量指标
||筛,留存在JQ23号|1 1 -等∣≤4.6∣|筛的不超过10%|≥28|≤4.0|≤0.02|≤0.003|≤140 正常
111 1|粉状|全部通过CB36号| 1
1|筛,留存在CB42号|/
|筛的不超过10%|1 1
|片状|片状111
-- 1
1|粗粒|全部通过JQ20号|1 1-1筛,留存在JQ23号|11 二等|≤5.2|筛的不超过10%|≥25|≤4.0|≤0.02|≤0.003|≤140 正常
1 1
|粉状|全部通过CB30号|1 1
I筛,留存在CB36号|一1 111筛的不超过10%11 1
1|片状|片状11 1
-1 1
1|粗粒|全部通过JQ20号|1111 1
|筛,留存在JQ23号丨-1 1 三等|≤5.8∣|筛的不超过10%|≥22|≤4.0|≤0.02|≤0.003|≤140
4.2气味、口味指一批小麦胚(胚片、胚粉)固有的综合气味和口味(无生腥味).4.3卫生指标按GB2715的规定执行,植物检疫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检验规则5.1出厂检验5.1.1每批产品出厂应由加工厂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结果.5.1.3出厂检验以一天生产量为一批在仓库抽验. 5.1.2出厂检验项目包括4.1条全部项目,5.2型式检验5.2.1当原料、加工设备、加工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或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进行型式检验.5.2.2型式检验项目包括4.1~4.3条的全部项目. 5.3判定规则5.3.1出厂检验时,质量指标中有一项不合格,产品应作降等处理.5.3.2型式检验时,质量指标中有一项不合格,产品应作降等处理;卫生指标中有一项不合格,应判为不合格品. 5.3.3初验不合格时,可加倍抽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6试验方法6.1化学、物理和感官检验6.1.2扦样:按:GB5491规定的方法测定. 6.1.1一般规则:按GB5490规定的方法测定.6.1.3灰分:按GB5504规定的方法测定.6.1.4粗细度:按GB5507规定的方法测定.6.1.5水分:按GB5497规定的方法测定.6.1.6粗蛋白质:按GB5511规定的方法测定. 6.1.7 含砂量:按GB5508规定的方法测定.6.1.8磁性金属物:按GB5509规定的方法测定.6.1.9脂肪酸值:按GB5510规定的方法测定.6.1.10气味、口味:按GB5492规定的方法测定. 6.2卫生按GB5009.36和GB2715规定的方法测定.7包装、运输、贮存
7.1包装
7.3贮存
附加说明:
本产品采用复合塑料袋抽真空包装或铝箔包装,要求密封、防潮、避光.
袋装产品的运输器具应清洁、无污染,并有防尘、防雨雪设施.
7.3.1袋装产品应放在清洁、干燥、无污染和分等贮存的仓库中.
7.3.2袋装产品保质期每年6月~8月不低于1个月,其它月份不低于2个月.
8产品标志销售包装标志应符合GB7718的规定.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上海市面粉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润朱、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