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1975-2013代替QB/T19752004.QB/T28352006
Hairconditioner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对QB/T1975-2004《护发素》、QB/T2835-2006《免洗护发素》的合并修订,主要变化如下:
一引用文件修改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和 增加了GB/T22731规范性引用文件:《化妆品卫生规范》:修改了耐寒温度; 增加了产品的分类:修改了漂洗型护发素pH的范围:修改了免洗型护发素pH的测试方法:增加了免洗型护发素甲醇的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华银日用品有限公司、广东名臣有限公司、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拜尔斯道夫日化(武汉)有限公司、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珀菜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伽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宝洁技术有限公司、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江苏 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沪青、张毅、吴桂谦、皮峻岭、何俊、蒋丽刚、吴建铭、陈洪蕊、张葵、宋志萍、沈敏、卢剑、戴雅丽、程双印、付艳丽.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ZB/TY 420031989;QB/T 1975-1994;QB/T 1975-2004; QB/T2835-2006.
护发素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护发素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由抗静电剂、柔软剂和各种护发剂等原料配制面成,用于保护头发、使头发有光泽,易于梳理的乳液状或膏霜状护发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296.3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GB/T13531.1化妆品通用试验方法pH值的测定QB/T1684化妆品检验规则 GB/T22731日用香精QB/T1685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化妆品卫生规范》
3分类
根据配方组成和使用方式的不同,可分为漂洗型护发素和免洗型护发素.
4要求
使用的原料应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的规定.使用的香精应符合GB/T22731的要求.
4.2感官、理化和卫生指标
感官、理化和卫生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感官、理化、卫生指标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外观 均匀、无异物(添加不溶性颗粒或不溶粉末的产品除外) 漂洗型护发素 免洗型护发素感官 色泽 符合规定色泽香气 符合规定香型耐寒 耐热 (-8±2)C保持24h,恢复至室温后无分层现象 (40±1)C保持24h,恢复至室温后无分层现象理化 pH(25) 3.0~7.0(不在此范围内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3.5~8.0总图体含量/% >4.0
4.3净含量
应符合QB/T1685规定,
4.4包装外观
5试验方法
5.1感官
5.2.2总固体含量
5.2.2.1.3扁形称量瓶100mL.
5.2.2.2操作程序
取出放入干爆器中冷部室温,用分析天平称其质量(精确至0.0001g) 在洪干恒重的向形称量瓶中称取试样2g(精确至0.001g),于105C数风子燥箱内烘干3h,5.2.2.3结果表示
总固体含量X按公式 )计算.
将试样分别到入2支20mm×120mm的其塞试管内 液面高度约为试管长度的2处,将一个具塞试管置于预先请第至-8C的冰箱内.24h后取出,恢复至室后与另一支具塞试管的式样进行目测比较.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7.1销售包装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