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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Testing method of relative tolerance of sewing machinehigh and low speed stitch length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缝制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I52)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缝纫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宝石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缝纫机研究所、新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惠工缝纫机三厂、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强、邱静华、张健、洪菊琴、张维青、邱卫明、朱伟青、周玉竺、白瑞芳.
工业用缝纫机高、低速缝纫线迹长度相对误差试验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用缝纫机高、低速缝纫线迹长度相对误差试验方法、试验装备、试验方法和试验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用缝纫机高、低速缝纫线迹长度相对误差的试验方法.
2试验装备
2.1试验台:随机的机架、台板和电动机.2.2测速仪:非接触式测速仪.2.3量具:精度为0.5mm的500mm直尺和精度为0.02mm的游标卡尺.2.4缝料、缝线和机针:按被测试缝纫机产品标准或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3试验方法
3.1试料的制作
制作两块尺寸为100mm×500mm的缝料,上下对齐叠放,组成一组试验缝料.
3.2试验条件
3.2.1按缝纫机产品说明书正确安装,稳固地安放在水平地面上.3.2.2缝纫速度:高速按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最高缝速,低速为最高缝速的40%.3.2.3线迹长度:薄料和中厚料为2mm,厚料为3mm.3.2.4按缝纫机产品标准或说明书的规定,调整压脚的压力和缝线的张力.3.2.5按缝纫机产品标准或说明书规定的缝线和机针配置进行试验.3.2.6试验前,调整压脚压力和缝线张力,缝纫时不应跳针、断针、断线和浮线.
3.3试验程序
3.3.1用非接触式测速仪检测缝纫机的缝纫速度达到最高速度或最高速度的40%的试验速度.3.3.2将一组缝料放入压脚和针板之间,放下压脚,摊平缝料,用手轻轻托住缝料,不应对缝料施加送料方向的外力,按3.2试验条件和图1方式进行试验.
3.3.3按高速缝纫和低速缝纫各试验一次.
3.4测量及计算方法
3.4.1试验完成后,将缝料放置在平台上,使其处于自然状态,用精度为0.02mm的游标卡尺分别测量图1所示高、低速缝纫各10个线迹长度.
3.4.2按下列公式(1)计算出缝料缝纫后高、低速缝纫线迹长度相对误差.
E = |n-L1 x100%..Lh
式中:
E.-高、低速缝纫线迹长度相对误差;
L“-一高速缝纫的10个线迹长度,单位为毫米(mm);
L-一低速缝纫的10个线迹长度,单位为毫米(mm).
图1
4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a)标准编号;c)机针、缝线的规格,缝料类型及名称;e)高、低速缝纫的10个线迹长度;f)高、低速缝纫线迹长度相对误差;g)制造厂厂名;h)试验单位:i)试验年、月、日;j)试验者姓名.
b)被测缝纫机的型号及编号;
d)缝纫缝料时的实际速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工业用缝纫机高、低速缝纫线迹长度相对误差试验方法QB/T 4298-2012*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地址:北京东长安街6号邮政编码:100740发行电话:(010)65241695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