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商用电磁灶
Commercialinductioncooker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11
本标准起草单位:佛山市颐德区美的电热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浙江组兴苏泊尔生活电器有限公司、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九阳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伊文浦电器股份有限公、佛山市爱庭电器有限公司、 中山市雅乐思电器实业有限公司、佛山市顾德区亿龙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市金东方厨房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贵阳碧野厨具成资设备有限公司、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广州减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温州市康尔微品器服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危中眼、薪才德、陆伟、韩测、宋水介、谢仕荣、林埠、谢瑞利、黄红称、曾
志金、董鹏程、胡恒莹、付克早、吴蒙.
商用电磁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商用电磁灶及单元类产品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与型号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在商用场合使用,以电砸方式加热的灶具及灶单元,其额定电压单相器具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不超过480V.
注:商用电磁址举例.诸如电磁汤炉、电避炒票灶.
利用其他能源形式或其他加热方式的组合式器具,其电磁加热部分也适用于本标准.
本标准不适用于:
家用电磁灶:专为工业用途面设计的电磁灶:
一在有腐蚀性或爆炸性空气(粉尘、蒸气或可燃气)等特殊状态的场所使用的器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GB/T2423.1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GB/T2423.1-2008,IEC 60068-2-1:2007 1DT)
GB/T2423.2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GB/T2423.2-2008,IEC60068-2-2:2007 1DT)
GB/T2423.3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Cab:恒定湿热试验(GB/T2423.3
2006.IEC60068-2-78:2001.IDT)
GB/T4214.1声学家用电器及类似用途器具噪声测试方法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4214.12000 IEC 60704-1: 1997 EQV)
GB4343.2-2009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第2部分:抗扰度(IECCISPR14-2:2008 IDT)
GB4706.52-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商用电炉灶、烤箱、灶和灶单元的特殊要求(IEC60335-2-36:2008.IDT)
GB/T4857.5包装运输包装件跌落试验方法(GB/T4857.5-1992.ISO2248:1985.EQV)
GB/T17626.2-200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IEC61000-4-2:2001,IDT)
61000-4-4: 2004. IDT) GB/T17626.4-200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IEC
GB/T17626.5-200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涵(冲击)抗扰度试验(IEC61000-4-5:2005.IDT)
GB/T17626.11一200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IEC61000-4-11:2004 IDT)
QB/T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标准测试状态standard condition for testing
(20土5)C,并符合6.1的规定:功率旋钮或火力调节置于最大位置. 在电磁灶及灶单元加热部位的正中位置放置标配锅具,在锅中注入最大容积约70%的水,水温为
如果电磁灶没有提供标配锅具,则选择附录A或附录B中能覆盖交饪区最小尺寸的锅.
3.2
标配锅具fittingwok
由制造商提供的电磁灶专用配置锅具.
3.3
电磁汤炉soup makinginduction cooker
3. 4
烹饪锅具能与灶单元分离的商用电磁灶,其加热区域为平面,空饪锅具为平底锅具,以下简称汤炉.
电磁炒菜灶cookinginductioncooker
形状匹配,以下简称炒菜灶. 克饪锅具能与灶单元分高的并能抛钢炒菜的商用电灶,其加热区域为凹形,烹饪锅具与加热区域
4产品分类与型号命名
4.1产品分类
4.1.1按结构分:便携式、驻立式:
4.1.2按电源性质分:单相交流电磁灶、三相交流电磁灶:
4.1.3按加热单元数量分:单眼灶、双眼灶、多眼灶.
4.2型号命名
SC□□-□ 生产单位改进设计代号:用字母或数字表示线格代号:以1kW为单位的额定功率,若多个加热单元则标出最大额加热单元数量代号:单眼灶不用代号:双眼灶用“S”表示多眼灶用 定功率产品名称代号 “D”表示,表示灶单元的个数以数字加在D字母后
示%:
SCS30-W,表示功率为30kW的双限商用电磁灶.
5要求
5.1使用环境条件
本标准规定的产品,适用于下述使用环境条件:
a)温度:-10℃~40℃:b)相对湿度:45%~95%: c)电源电压:标称碳定电压(1±10%)V,标称额定频率±1Hz.
5.2安全
本标准所涉及的产品安全应符合GB4706.52-2008的要求.
5.3外观
5.3.1电磁灶金属外壳件应表面光滑,色泽均匀,不应有裂纹或明显的班痕、划痕和凹陷、变形等不良情况.
5.3.2电镀件不应有斑点、变色,电镀层不应有起题、脱落等现象,表面应光滑、平整.
5.3.3玻璃陶瓷材料或类似材料表面应无明显的凹凸点、脱瓷、鱼磷爆:边缘应平整:厚度应均匀.
5.4卫生环保
产品部件包括锅具均应按产品用途符合国家相关的环保、卫生等方面的法规、标准要求.
5.5防油
按6.5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后,产品应符合GB4706.52-2008第13章和第29章的要求,
5.6防水
按6.6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后,产品应符合GB4706.52-2008第13章和第29章的要求.
5.7灶面玻璃陶瓷板或类似材料面板的机械强度、耐温性
5.7.1机械强度
按6.7.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玻璃陶瓷板或类似材料面板应能承受重物跌落冲击,冲击后静置2h,玻璃陶瓷板或类似材料面板不应出现龟囊、破损现象,
5.7.2耐温性
按6.7.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玻璃陶瓷板或类似材料面板应能承受冷热变化,试验后静置2h,玻璃陶瓷板或类似材料面板不应出现龟裂、破损现象.
5.8连续工作时间
按6.8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后,电磁灶应能保持正常工作.
5.9高低压运行
率的±10%. 按6.9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在标准测试状态下,电砸社应能正常工作,功率偏差不应超过额定功
5.10炒菜灶抛锅平均功率
按6.10规定的方法试验,抛锅过程中的电磁平均功率不能低于额定功率的50%
5.11非标配锅具的限制使用
按6.11舞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电磁灶不应出现故障:试验后,在标准测试状态下,电磁灶能正常工作、
5.12锅美偏置
按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电磁灶不应出现故障:试验后,在标准测试状态下,其功率偏差不应超过掌功率的土10%,
5.13能
按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后,在标准测试状态下,电础灶应能正常工作.
5.14大小钢其
按6.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后,电磁灶应能正常工作:在标准测试状态下,其功率偏差不应超过额定功率的土10%
5.15自动关机性能
按6.15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电磁灶从工作状态转换成特机状态的时间应在2min内.
5.16待机功率
按6.16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电磁灶的待机功率应小于25W.
5.17缺相工作
按6.17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后,将相线接好,电磁灶应能正常工作,不应有其他元器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