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3836.1-2021代替GB3836.1-2010.GB 12476.1-2013
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Explosive atmospheres-Part 1:Equipment-General requirements
(IEC60079-0:2017.Explosive atmospheresPart 0:Equipment-General requirements MOD)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目 次
前言引言 I2规范性引用文件 1范围3术语和定义4设备分类 165温度 176对电气设备的要求7非金属外壳和外壳的非金属部件 238金属外壳和外壳的金属部件 299紧固件10联锁装置绝缘套管12(预留将来使用)14连接件 13Ex元件15接地导体或等电位导体连接件16外壳的引人装置电机的补充要求18开关的补充要求19熔断器的补充要求 4020现场布线连接用外部插头、插座和连接器的补充要求 40灯具的补充要求帽灯和手提灯的补充要求 42装有电池的设备 4224 文件 4525 试样或样机与文件的一致性 型式试验 4627 例行试验 46 60制造商责任 60标志 6030使用说明书 68附录A(规范性)电缆引人装置的附加要求
附录B(规范性)对Ex元件的要求 80附录C(资料性)抗冲击试验装置示例附录D(资料性)连接到变频器的电机 84附录E(资料性)电机温升评估 85附录F(资料性)非金属外壳或外壳的非金属部件试验(26.4)的指导流程图 88附录G(资料性)电缆引人装置试验的指导流程图 89附录H(资料性)轴电压导致电机轴承或电刷火花放电能量计算 I类电气设备的特殊要求 16附录」(规范性)取得防爆合格证的检验程序 附录1(规范性) 97 96参考文献 98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GB/T3836(爆炸性环境》的第1部分.GB/T3836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第3部分: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第5部分:由正压外壳"p"保护的设备; 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第6部分:由液浸型“o"保护的设备;第7部分:由充砂型“q"保护的设备;第8部分:由"n"型保护的设备;第9部分:由浇封型”m”保护的设备:一第12部分:可燃性粉尘物质特性试验方法; 第11部分:气体和蒸气物质特性分类试验方法和数据:第13部分:设备的修理、检修、修复和改造:第14部分:场所分类爆炸性气体环境;第15部分:电气装置的设计、选型和安装;第17部分:由正压房间"p"和人工通风房间"v"保护的设备; 一第16部分:电气装置的检查与维护;第18部分:本质安全电气系统;第20部分:设备保护级别(EPL)为Ga级的设备;第21部分:设备生产质量体系的应用:第22部分:光辐射设备和传输系统的保护措施; 第23部分:用于瓦斯和/或煤尘环境的I类EPLMa级设备;第24部分:由特殊型”s”保护的设备:第26部分:静电危害指南;第27部分:静电危害试验;第29部分:爆炸性环境用非电气设备结构安全型"e”、控制点燃源型"b”、液浸型"k”:-第30部分:地下矿井爆炸性环境用设备和元件:第31部分:由防粉尘点燃外壳"t"保护的设备;第32部分:电子控制火花时限本质安全系统;第33部分:严酷工作条件用设备: 第34部分:成套设备;第35部分:爆炸性粉尘环境场所分类.本文件代替GB3836.1-2010《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3和GB12476.1-2013可
GB/T 3836.1-2021
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本文件以GB3836.1一2010为主,整合了GB12476.1-2013的主要内容,与GB3836.1-2010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一整合了可燃性粉尘环境用设备的要求; 更改了Ⅲ类电气设备最高表面湿度要求(见5.3.2.3,2010年版的5.3.2.3);增加了衬垫保持和使用胶粘剂的要求(见6.5);更改了超声波源的要求(见6.6.3,2010年版的6.6.3);更改了激光、灯具或其他非发散连续波光源的要求(见6.6.4,2010年版的6.6.2);-更改了外部非金属材料上的静电电荷要求(见7.4,2010年版的7.4); 增加了O形弹性密封同的替换要求(见7.2.3);增加了附属外部金属部件的要求(见7.5);增加了外壳使用铜合金的要求(见8.5);增加了Ex元件防爆合格证的要求(见13.5);增加了电缆引人装置、封堵件、螺纹式管接头的要求(见16.3~16.5);-更改了插头、插座和连接器的补充要求(见第20章,2010年版的第20章); 更改了旋转电机的补充要求(见第17章,2010年版的第17章);增加了可使用的单体电池的类型(见23.3);更改了温度测定试验(见26.5.1,2010年版的26.5.1);更改了耐热试验(见26.8.2010年版的26.8);更改了耐紫外线(UV)试验(见26.10,2010年版的26.10);-更改了电容测量试验(见26.14,2010年版的26.15); 删除了起电试验(见2010年版的26.14);增加了风扇额定值验证(见26.15);增加了O形弹性密封圈替换评定(见26.16);增加了转移电荷试验(见26.17);增加了Ex关联设备的标志要求(见29.4~29.5); 更改了Ⅲ类Ex设备最高表面湿度标志要求(见29.5,2010年版的29.4);增加了安装在边界墙内的设备的标志要求(见29.9);删除了设备保护级别的另一种标志(见2010年版的29.12):增加了由变频器控制的电机的附加标志要求(见29.15):更改了标志示例(见29.16.2010年版的29.14);增加了电机说明书的附加要求(见30.3); 增加了使用说明书包括的信息(见30.1);增加了通风扇说明书的附加要求(见30.4);增加了电缆引人装置标志要求(见30.5和A.5);一更改了条款对Ex元件的适用性(见附录B,2010年版的附录B).
本文件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EC60079-0,2017《爆炸性环境第0部分:设备通用要求》.本文件做了下列结构调整:
因删除了原1EC标准中的术语3.13.11"浇铸”、3.14"敷形涂层”、3.18"工厂连接件”、3.19"现场布线连接件”、3.21.1"软启动变频器”、3.25"尘密外壳”、3.42"计数故障”、3.43"非计数故障”、3.45“净空间”、3.47“电气隔离”、3.51“可靠隔离”、3.55“燃烧下限”、3.61“薄雾”、3.68“自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