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文件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关于规范互联网医院接人医保信息平台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医疗保障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医保事务中心:
意见》(国办发【2018】26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医保信息平台便民服务应用的通知》(医保办函【2022】33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和支持“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模式发展,提升我市医保服务水平,现将互联网医院医保信息
平台接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规范互联网医院接入医保信息平台,提供医保移动支付和电子处方流转能力,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稳定发展.
二、接入前置条件
互联网医院接入医保信息平台前应完成以下工作:
(一)互联网医院已按照《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互联网医院定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医保办【2020】10号)要求完成互联网医院定点.
(二)互联网医院对应实体医疗机构已按照《医保电子凭证技术规范》完成医保码全流程应用改造,支持医保码在挂号、就诊、结算、取药、取报告等需要身份核验的场景使用,且已规范传递定点医疗机构编码、身份凭证类型、用码业务类型等关键信息.
(三)互联网医院对应实体医疗机构已按照医保信息平台相关技术规范完成医保移动支付改造和医保电子处方中心接入.
三、接入流程
互联网医院在接入医保信息平台时,要同时接入医保移动支付、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和“渝药易购”应用场景,支撑参保人多渠道就诊开方,自主选择处方流转及结算.
(一)互联网医院医保结算改造
1.接口改造.互联网医院按照《医保移动支付中心技术规范》《重庆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定点医药机构接口规范(医保移动支付)》等技术规范,完成医保结算相关接口改造.改造过程中请注意区分使用场景,互联网医院场景使用医保移动支付接口6201(费用明细上传)和6202(支付下单交易)时,费用类型字段(feeType)必须传递码值“05”(互联网医院问诊费用).
2.测试验证.互联网医院完成医保结算相关接口改造后,在测试环境发起结算业务,并联系市医保局技术人员核查数据验证.
(二)医保电子处方中心接入
1.备案申请.互联网医院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单位网厅完成医保电子处方流转业务的备案申请且通过审核.(详见:
2.接口改造.互联网医院按照《医保电子处方中心定点医药机构接入规范》完成医保电子处方中心接入相关接口改造.在接口对接时,电子处方上传预核验接口入参中的业务类型代码(bizTypeCode)须按“02”(互联网医院问诊)传递,并使用业务标识.
3.测试验证.互联网医院在测试环境完成接口联调测试,
并联系市医保局技术人员核查数据验证.
4.提交验收.互联网医院按照要求准备录屏、测试报告等验收材料,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单位网厅提交验收.
(三)“渝药易购”应用场景对接
已接入医保移动支付和医保电子处方中心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及时提供互联网医院和医保移动支付的服务链接,按流程接入“渝药易购”应用场景,满足参保群众在医保官方平台就医购药需求.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规范,保障安全.各单位要组织互联网医院做好网络、数据等安全保障,严格划分网络边界,严禁通过DNS配置或服务路由代理等形式把医保专网相关服务直接暴露在互联网.已完成医保信息平台接入的互联网医院,各区县医保部门要加强组织,再次核查,及时整改,确保规范接入.
(二)落实责任,加强监管.各单位要做好互联网医院的建设指导、审核验收等工作.要加强业务指导,强化互联网医院基金使用行为管理,让“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模式更加健康、稳定发展.请各单位组织前期已完成医保移动支付建设和互联网医院医保信息平台接入的定点医疗机构按照附件填报对应服务链接,并于7月26日前至市医保局智慧医保实验室张方军
OA邮箱.
(三)强化宣传,积极引导.“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模式是医保便民服务的进一步延伸,各单位在支撑互联网医院建设的同时,要积极宣传引导,持续创新模式,让医保信息化平台建设成果惠及更多参保群众.
联系人:张方军
联系电话:
附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移动支付/互联网医院信息采集表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