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31656.10-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品中四聚乙醛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pdf

残留量,规范,质谱法,强制性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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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31656.10-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品中四聚乙醛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Nationalfood safety standard-Determination ofmetaldehyderesidues in aquatic products by liquid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系首次发布.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品中四聚乙醛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水产品中四聚乙醒残留量检测的制样和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测定方法.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月 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原理

5试剂与材料

5.1试剂

GRI5.1.1乙晴(CHC5.1.2甲酸(HCOOH5.1.3氯化钠(NaCl).5.1.4无水硫酸镁(MgSO

5.2溶液的配制

5.2.250%乙脂溶液;移取乙晴100mL.加水100ml据匀

5.3标准品

四聚乙醛、四聚乙醛-D标准品,含量均>95%,见附录A

5.4标准溶液的制备

分别用乙晴溶解并稀释定容至100mL容量瓶中,摇匀,即得.一18C以下保存,有效期6个月.

5.4.2标准中间液(5.0pg/mL):精密量取四聚乙醛和四聚乙醛-D标准储备液各0.5mL分别于10ml容量瓶中,用乙晴稀释至刻度,摇匀.即得.2℃~8C避光保存,有效期1个月.

5.4.3标准工作液(0.25pg/mL.):精密量取四聚乙醛和四聚乙醛-D标准中间液各0.5mL分别于 10mL容量瓶中,用乙晴稀释至刻度.摇匀.即得,现用现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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