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
SB/T11101-2014
荔果类果品流通规范
Specification ofcirculationfor litchiesfruits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农产品购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17)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人民政府、广西正久农业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食品与农业标准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存坤、马增俊、张敏、张振燕、纳绍平、苏英权、陈斌礼、王晓燕、侯仰标、席兴军.
荔果类果品流通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荔果类鲜果的商品质量基本要求、商品等级、包装、标识和流通过程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荔枝、龙眼的流通,其他荔果类果品的通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T5737食品塑料周转箱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9687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9689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3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应于本文件,
3.1荔果类果品litchiesfruits由子房壁发育成果皮,食用部分为假种皮的果品.注:以荔枝、龙服为代表,
3.2
果实表面的损伤(由于机械或者物理因素在果品表面、外皮上形成的刺伤、裂纹、擦伤、凹陷、碰伤、或破损)、药害、虫伤、畸形等.
4商品质量基本要求
4.1具有该品种固有的色泽和风味,果实成熟度符合商品流通要求.4.2果实无腐烂或变质,无严重果面缺陷,具有较好的商品性, 4.3污染物限量、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2、GB2763的有关规定,4.4无食源性致病菌污染.
荔果类果品依据果面、均匀度和规格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各等级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荔果类果品等级
指标 等级一级 二级 三级果面 无褐班、无果面缺陷 同一包装中缺陷果≤3% 无严重福斑,无严重果面缺陷. 无严重福斑,无严重果面缺陷,同一包装中缺陷果≤8%均匀度 颜色、大小均匀,同一包装中单 果质量差异≤5%,无不同品种 色、大小较均匀,同一包装申 单果质量差异≤8%,无不同 中单果质量差异≤10%,无不网 颜色、大小基本均匀,同一包装品神 品种注:嘉果类果品主要品种的果实规格见附录A
6包装
6.1包装材料
6.1.1包装材料应清洁、无毒、无污染、无异味,具有一定的通透性、抗压性和环保性,可回收利用或可降解.
6.1.2包装容器宜选用瓦楞纸箱、塑料周转箱、聚苯乙烯泡沫箱等,瓦楞纸箱、塑料周转箱、聚苯乙烯泡 沫箱应符合GB/T6543、GB/T5737.GB9689的相关规定:允许在包装底层及表层垫少量洁净的新鲜树叶:内包装可用聚乙烯塑料薄膜(袋),应符合GB9687的有关规定,
6.2包装方法
6.2.2根据包装箱大小,将预冷好的果品合理摆放,不应挤压,6.2.3包装箱宜留通风孔,数量及规格依包装箱大小而定.6.2.4同一包装内果品的产地、品种、等级、规格应一致,包装内果品的可视部分应具有整个包装品的
6.2.1采收后果品应迅速进行预冷,选择符合等级特征的果品进行包装.
代表性,
7标识
7.1商品标识应字迹清晰、持久,易于辨认和识读,标签所用材质、胶水、墨水等应无毒、无害,不影响果品质量和卫生.
7.2商品标识内容应包括果品名称、等级、产地、净重、商标、企业名称(生产企业、合作社或经销商)、地址和联系电话等.
7.3商标标识应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相应认证资质的果品,应按照要求使用标识,
7.4纸箱包装宜在箱体印刷标识,2、4面[即(长×高)面]标识相同,左上角为注册商标和认证标识,中间为果品名称;下方为企业名称(生产企业、合作社或经销商)、地址和联系电话;5、6面[即(宽×高)面]标识相同,需标明“品种”、“等级”、“产地”、“数量”、“净重”等.
8流通过程要求
8.1产地采购
2
8.1.1采购方宜于生产基地建立稳定的联系,采用订单采购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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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采购方应向产品提供方(种植户、种植基地或产地经纪人)索要产地证明、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认证证书等.产地证明应至少包含产地、数量、品种、采摘日期等内容,8.1.3采购的果品质量应符合第4章的规定,并按第5章、第6章和第7章的规定进行分级、包装和8.1.4采购方应做好进货记录,记录每批果品的发货单位、进货时间、品种、数量、等级、产地、采收 标识.
日期,
8.2贮存
8.2.1果品若不能及时运输和交易,应进行低温贮藏等采后贮藏保鲜处理.8.2.2贮藏时不宜直接接触地面,宜采用托盘码垛、堆贮或架贮的方式,堆码整齐,便于通风微热.8.2.3应在适宜的温度(3℃~5C)和相对湿度(90%~95%)下贮藏,保证空气流通,不应与有毒、有害物质一起贮藏.
8.2.4应建立包括出人库日期、品种、温度、湿度记录等内容的贮藏相关文件.
8.3运输
8.3.1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具有防晒、通风和控温措施,宜采用保温车、冷藏车等.8.3.3装卸载时应轻装、轻卸,防止机械损伤,搬运过程中若采用机械化装卸,包装箱应放在托盘上并 8.3.2装载时包装箱应顺序摆放,防止挤压,运输中应稳困装载,留通风空际.有保护措施.8.3.4运输过程中应在不损害商品品质的情况下,采取保温措施,防止温度波动过大,且不应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运.8.3.5应做到物、证相符,保留相关票据备案.
8.4批发
8.4.1批发商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购销台账,如实记录果品名称、产地、等级、进贷时间、交易时
间、价格、数量和产品提供方名称等内容,以及交易双方的姓名和联系方式.8.4.2批发商应向采购方提供产地证明、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购销票证,购销票证应包含:批发商姓名、 果品名称、产地、等级、成交量、成交价格等.8.4.3批发商应记录整个销售过程,每批商品的产地证明、检验报告等文件应至少保存2年,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测制度.8.4.4对于包装破损的果品,应查明原因,确认无安全危害时,才能上市销售,对于认定不合格的果 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下架、退市或销毁处理.8.4.5果品在批发场地应按照品种、等级分别码放,温度和湿度应符合8.2.3的要求.
8.4.6未分级的果品可在市场按照第5章、第6章和第7章的规定进行分级、包装和标识,
8.5零售
8.5.1零售应有固定的经营场地(摊位),挂牌销售,明确标识果品的品种、产地、等级、价格等信息.8.5.2散装销售时,应整齐摆放,方便挑选,并防止过度挤压.8.5.3预包装果品零售标识应包括超市(市场)名称、果品名称、包装日期、等级、质量、价格、产地等内容.
8.5.4零售场所宜配备相应果品的陈列货架、冷藏设施等,温度和湿度应符合8.2.3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