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经贸行业标准
WM/T16-2025
境外经贸合作区综合管理通用规范
tradecooperationzone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
本文本为下载打印版本,标准内容以商务部“商务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信息管理”系统发布为准.
目次
前言 11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基本原则4.1合规经营4.2合作共赢,4.3可持续发展,4.4安全发展5综合管理制度与措施5.1综合管理制度.5.2综合管理措施6资质管理6.1实施企业资质管理6.2建区企业资质管理6.3入区企业资质管理7规划管理7.1区位选择要求7.2产业规划要求7.3环境规划要求8建设管理.8.1基础设施建设管理8.2配套设施建设管理.9运营与服务管理9.1运营管理..9.2服务管理..10安全与应急管理..10.1日常安全管理10.2产供链安全管理10.3公共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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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证实方法参考文献.
前言
起草.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起草单位: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山东帝豪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威海华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张志臣、代顺发、肖琪经.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威、李永军、王琦、陈芹、季方、祁欣、孙腾飞、胡超元、田红兵、王香云、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一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境外经贸合作区综合管理通用规范
1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境外经贸合作区综合管理基本原则,规定了境外经贸合作区综合管理制度与措施,以及资质、规划、建设、运营与服务、安全应急等方面的管理通用要求,并提供了对应的证实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境外经贸合作区的综合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境外经贸合作区overseaseconomicandtradecooperation zone;OETCZ
公共服务功能健全的产业园区.简称“合作区”. 中国企业在有关国家(地区)投资建设或与当地企业共同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完备、主导产业明确、
[来源:WM/T15-2025 3.1]
3. 4建区企业 developing enterprise of OETCZ在合作区东道国(地区)建立的从事合作区开发与运营的独立法人机构. [来源:WM/T15-2025 5.2]
3.5 入区企业 operating enterprises in OETCZ入驻合作区内开展经营活动的独立法人机构.[来源:WM/T15-2025 5.3]
3.6 合作区综合管理prehensivemanagementofOETCZ合作区投资、建设、运营等各阶段开展的规划、生产、服务、招商等全面经营和管理活动.[来源:WM/T15-2025 8.1]
一站式服务one-stop service provided by OETCZ
往来等手续而提供的园区服务功能. 合作区为入区企业、机构和人员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土地和房产交易、海关、税务、商检、便利化
[来源:WM/T15-2025 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