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
审批:
104国道新洋至南塘段改线工程A1合同段
防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二零一八年三月
防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的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人工影响关气管理条例》、《中护额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福建省气象条例》、《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项目部实际制定预案.
1.3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福建省范围内台风、暴雨、强对流天气(雷电、冰霍、雷雨大风)、低温(霜冻、冰冻、雪)、干旱、高温、大雾、霾、沙尘等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道路结冰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的体系建设,
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做到预防为主、科学高效.依法规范、协调有序.军地协同、信息共享.分级管理、属地为主.
2、组织机构
总指挥:
指挥员:
组员:
下设:
通讯联络组组长: 电话:抢险抢修组组长: 电话:医疗救护组组长: 电话:物资保障组组长: 电话:
防气象灾害办公室设在安质环保部,发生(或将发生)气象灾害,并造成较大危害时,由项目部决定启动相应的应急指挥机制,统一领导和指挥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3、检测预警
3.1预警预防准备
(1)项目部认真研究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积极采取措施防御,避免或减少气象灾害造成损失.
(2)在收到气象部门发布气象灾害预警时,应按照各自职责,启动相应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救援、保障等行动,有关责任人员应立即
上岗到位,分析评估气象灾害可能对本部门造成的影响和危害,有针对性的采取防控措施,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3.2、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按职责收集和提供气象灾害和提供气象灾害发生、发展以及损失与预防等情况,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报告.项目部要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特别重大、重发事件信息,要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2)相应启动:气象灾害应急相应等级分为四级:1级(特别重大)、I级(重大)、川级(较大)和IV级(一般),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1级为最高级别.
(3)当启动应急响应后,项目部要加强应急值守,密切监视灾情,针对不同气象灾害种类及其影响程度,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3.3现场处置
重大或特别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值班人员要24小时值班,保证通信畅通,有关人员及时到达预定岗位.
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应急救援小组统一指挥,各部门依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全力防止事态扩大,尽力减轻气象灾害损失.包括有序疏散人员、组织搜寻营救、自救互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及时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分配救援任务,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和隐患,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进行保护.组织公共设施的抢修和援助物资的接收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