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29-A
1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惠(以下称“事故隐惠”)排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2.1公司主要负责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解决各类事故隐患.
对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直接负责.
2.3各班组长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感排查.
2.4员工负责本岗位存在的事故隐患排查.
2.5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惠均应向上级主管人员报告.
2.6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查出的事故隐惠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恶信息档案,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2.7财务部门负责事故隐惠治理所需资金的落实.
3规定内容
3.1事故隐患的类别
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惠(以下简称事故隐惠),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恶分为一般事故隐悲和重大事故隐悲.
一般事故隐惠: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恶.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2事故隐患分级排查
为便于管理,将事故隐患排查分为:班组排查、部门排查二级.
3.2.1班组排查
(1)排查的内容
班组作业区域内不安全因素、设备的不安全状况、人的不安全行为、生产工艺出现的不足问题等安全隐患.
(2)排查要求
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排除,不得掉以轻心,麻痹大意,防止事故隐患扩大造成事故.
3.2.2部门排查
(1)排查的内容
生产车间、储存仓库范围内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设备的不安全状况、生产工艺出现的缺陷、其它原因造成的异常现象等环节存在的事故隐悲.
(2)排查要求
生产车间、储存仓库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按照隐患整改要求落实到人,及时整改.
3.3隐惠排查方法
用安全检查表法进行隐患排查.
3.4隐惠排查流程及要求
3.5变更后隐患排查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企业操作条件或工艺改变,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相关方进入、撤出或改变,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认识,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的,应及时组织隐恶排查.
3.6事故隐惠整改及治理
(1)一般事故隐患,由部门主管负责组织现场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由部门负责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由检查人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复查.
(2)重大事故隐悲,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并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督促整改、组织复查.
(3)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按隐患整改通知书的要求积极整改.隐患整改完毕后,主动邀请相关部门进行复查验收,并将有关资料存档备查.
(4)重大隐患项目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建立档案.
(5)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惠,由公司主要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向当地政府、安全监部门报告,说明无力解决的原因和在未整改前采取的防范措施.
(6)企业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悲,制定隐感整改计划,并由公司主要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向当地政府、安全监部门报告,说明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原因、整改计划、防范措施.
3.7事故隐惠上报
一般事故隐患由班组长向部门主管报告.
重大事故隐患由部门主管或现场检查人员上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3.8处罚与奖励
(1)员工均可对作业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向部门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经确认后,依据有关规定对举报者进行奖励.
(2)各班组对本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认真检查,及时落实整改,不得对事故隐患进行瞒报或拖延不报.否则,部门检查时发现事故隐患,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
(3)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存在瞒报和拖延不报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从重处罚,造成重大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4记录
4.1隐恋整改通知单4.2隐惠整改计划书4.3重大事故隐惠档案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实施日期 20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