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43 ICS 65.02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8476-2008 代替GB/T 8476-1987
湖北白猪 Hubei white pig
2008-12-31发布2009-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8476-2008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8476-1987《湖北白猪》. 本标准与GB/T8476-198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前言”,罗列出本次修订与原标准的主要区别: 增加第1章“范围”,修改编人了原标准开头悬置段内容,并增加规定了:“湖北白猪的品种特征 特性、生产性能、种用价值评定和出场条件”: 一增加了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 一将原标准1.1和1.2修订为本标准第3章; 一将原标准1.3修订为本标准第4章.并增加了4.1: 将原标准1.3.1和2.2.1表1部分参数修订为4.1.1,并增加了“后备猪”; 一剩除了原标准区间值表述方式,将原标准1.2修订为4.1.2,并增加了“成年种猪”: 副除了原标准1.3.1和2.2.1表3中"刺尺原厚”: -将原标准1.3.1和2.2.1表2、表3部分内容合并修订为4.1.3; 将原标准1.3.3修订为4.3; 将原标准1.3.4修订为4.4; 将原标准第2章修订为本标准第5章; 一副除了原标准的表1,并将表2、表3合并修订为本标准的表1.表4修订为表2; 将原标准2.2.2和2.3合并为5.5.2: 将原标准第3章修订为本标准第6章; 一更新了原标准附录A,删除了附录B的内容。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华中农业大学、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农业部种猪质量监督检验测 试中心(武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熊远著、陈廷济、倪德斌、邓昌彦、刘望宏、雷明刚、梅书棋、左波、胡军勇、 帅启义、任竹青、徐德全。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8476-1987。
GB/T 8476-2008
湖北白猪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湖北白猪的品种特征特性、生产性能、种用价值评定和种猪出场条件等。
本标准适用于湖北白猪的选育、鉴定、生产和种猪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面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NY/T820种猪登记技术规范 NY/T821猪肌肉品质测定技术规范 NY/T822种猪生产性能测定规程 NY/T825瘦肉型猪朋体性状测定技术规范 3品种特征特性 3.1原产地和主要特点
品种:具有抗逆性强,适应性强,肉质好等特点:能耐受长江中下游地区夏季湿热、冬季湿冷的气候条件。
3.2品种构成 湖北白猪育成过程中使用了大白猪、长白猪和通城猪、荣昌猪等地方猪种资源。
3.3外貌特征 湖北白猪被毛全白,允许眼角和尾根有少许暗斑。
头中等大小,嘴直长,两耳中等大小,略向前倾或 稍下垂。
背腰和腹线较平直,前躯较宽,中躯较长,腿臀较丰满。
四肢粗壮,肢蹄结实。
乳头分布均匀, 有效乳头数12个以上。
湖北白猪外貌照片见附录A。
4生产性能 4.1生长发育 按NY/T820和NY/T822的规定进行测定。
4.1.1后备猪 4.1.1.12月龄种用仔猪 体重:公猪≥20kg母猪≥18kg- 4.1.1.26月龄后备种猪 体重:公猪≥90kg.母猪≥84kg:体高:公猪≥63cm,母猪≥60cm:体长:公猪≥115 cm,母猪≥112cm; 胸围:公猪≥99 cm,母猪≥97 cm. 4.1.2成年种猪 4.1.2.1体重 公猪(指24月龄以上)≥260kg,母猪(指24月龄以上)≥210kg。
GB/T 8476-2008 4.1.2.2体尺 体高:公猪≥72cm,母猪≥70cm:体长:公猪≥135cm.母猪≥134cm:胸围:公猪≥114cm
4.1.3肥育性能 肥育测定期20kg~90kg,即测定猪人试平均活体重约20kg,结束平均活体重约90kg。
肥育期日 粮:20kg~60kg阶段(前期)消化能12.6MJ/kg,粗蛋白质16%;60kg~90kg阶段(后期)消化能 12.1MJ/kg,粗蛋白质14%。
公猪肥育猪达90kg体重,日龄≤186d,日增重≥580g,每千克增重耗料 ≤3.5kg,达90kg活体背厚(A超)≤13mm;母猪肥育猪达90kg体重,日龄≤189d,日增重 ≥540g,每千克增重耗料≤3.6kg,达90kg活体背厚(A超)≤14 mm。
4.2体品质 4.2.1按NY/T825的规定进行测定。
4.2.2活体重87kg~93kg屠率,屠宰率≥70%,平均背厚≤26mm,胸体直长≥94cm,腿臀比例 ≥31%,眼肌面积≥31cm²,朋体瘦肉率≥59%. 4.3肌肉品质 4.3.1按NY/T821的规定进行测定。
4.3.2肌肉额色:肉色评分(5分制)3分~4分,色值(反射值)10%~25%:系水力≥77%,pH值 5.9~6.5,水分≤74%,肌内脂肪≥2.5%。
4.4繁殖性能 按NY/T820的规定进行测定。
4.4.1母猪 母猪初情期121日龄~130日龄,发情周期21d,发情持续期3d~5d;适宜初配期7月龄~8月 ≥38kg:第3胎以上母猪窝总产仔数平均12头,21日龄窝重≥46kg。
4.4.2公猪 公猪适宜初配期7月龄~8月龄.体重达100kg~120kg。
5种用价值评定 5.1种猪必备条件 5.1.1个体标识清断,外貌特征符合3.3的规定。
5.1.2外生殖器官发育正常,无损征。
辜丸发育良好、大小适中、左右对称,包皮无积尿;有效乳头数 12个以上,且分布均匀。
5.1.3个体本身与同胞无阴囊庙、脐疝等造传疾患。
5.1.4三代内血缘清楚性能测定资料完整,繁殖记录、系谱档案等资料齐全。
5.2各阶段种猪评定 5.2.1仔猪评定 仔猪评定于2月龄进行。
参与评定个体的双亲应经过性能测定,测定成绩合格,且测定资料保存完 整:个体重:公猪≥20kg.母猪≥18kg- 5.2.2后备猪评定 5.2.2.1评分评定 主要评定测定期日增重和90kg活体背厚.评定满分分值分别为30分和70分。
后备猪评定参 数与评分见表1,按表1评定后计算其评定得分。
测定期日增重与90kg活体背厚评定得分之和:一 级≥90,二级≥75,三级≥60,00~06~0 I =155. 56 + 22.22 × ADG77. 78× BF **(1) 式中: 综合指数; ADG--同期、同批个体日增重与群体平均日增重比值; BF同期、同批个体校正活体背膝厚与群体平均活体背厚比值。
5.2.3种母猪评定 种母猪评定于12月龄~24月龄进行,凡生殖器官有疾患者,或屡配不孕者,或后代中有遗传疾患 者均不能参与评定。
主要评定个体本身的繁殖成绩。
种母猪评定参数与评分值见表2,按表2评定后, 依照式(2)计算母猪综合指数,综合指数≥90分为一级,≥75分为二级,≥60分为三级,<60分则应 淘汰。
DI=S ×0.6+S;× 0.4(2) 式中: DI--母猪综合指数; 个体6月龄综合评定得分; S-个体12月龄~24月龄综合评定得分。
表2种母猪评定参数与评分值 胎次级二级三级
总产仔数/头21日龄窝重/kg总产仔数/头21日龄窝重/kg总产仔数/头21日龄窝重/kg 初产1150940730 评分543646303624 注1:总产仔数每增加1头加3分。
注2:21日龄窝重每增加1 kg加1分。
6种猪出场条件 6.1凡出场的种猪应达到5.1的要求。
6.2出场种猪评定等级应达到:种公猪二级以上、种母猪三级以上,或个体综合指数≥100。
6.3个体标识清晰,系谱档案资料齐全。
6.4外观健康,按规定接种疫苗,有有效的检疫证书。
6.5有种猪出场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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